頸部開放性損傷疾病病因
一、發病原因
導致頸部開放性損傷的因素,多為切割傷和穿入傷。平時多為銳器所傷(自傷和他傷),戰時多為火器所傷(彈傷和彈片傷等)。
二、發病機製
頸部切割傷好發於甲環區,穿入傷則以頸側為最多。頸部損傷按解剖部位可分為3個區:Ⅰ區為胸骨上窩至環狀軟骨;Ⅱ區為環狀軟骨至下頜角之間;Ⅲ區為下頜角至顱底。
損傷部位不同,病理改變亦有區別,常見病理改變有:
1.喉氣管、咽食管連續性中斷 連續性被破壞,可有喉軟骨骨折移位,並致喉前後徑變短,聲門閉合異常。喉氣管、咽食管軟組織水腫,或黏膜下血腫。從喉氣管或咽食管破口逸出的空氣未能順利排出,或因刺激性咳嗽可致氣體直接進入頸部結締組織間隙及皮下組織,發生皮下氣腫、縱隔氣腫甚至心髒壓塞。
2.胸膜頂破裂 若破口未能迅速被凝血塊、結締組織或破裂肌片所閉塞,則空氣將進入胸膜腔,影響肺的呼吸運動。進入氣體不多,呼吸運動部分受限,呼吸困難不明顯或很輕微。若胸膜頂破口未閉塞呈活瓣狀,吸氣時空氣易進入胸膜腔,呼氣時空氣不能逸出,則胸膜腔內壓力逐漸增高,形成張力性氣胸,壓縮肺組織並發生縱隔向健側移位。此時氣體交換嚴重障礙。發生大量出血時,還會導致血胸。
3.頸椎脫位和脊神經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