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母細胞瘤疾病病因
一、病因
在本病的發生中,可能與發育異常及許多化學的和生物的因素有關。腎母細胞瘤可能是後腎胚基未向腎小管和腎小球分化導致異常增殖的結果。Bove和McAdams(1976)提示腎母細胞增生複合體(nephroblastomosis complex)可能轉化為腎母細胞瘤。Knudson和Strong(1972)認為根據生殖細胞是否發生突變,可將Wilms瘤分為遺傳型和非遺傳型兩類。若屬於遺傳形式,則腫瘤發生得更早,更易為雙側性及多中心形式發生。所有雙側性腎母細胞瘤及15%~20%的單側病變與遺傳有關。此外,遺傳型雙側腎母細胞瘤的後代發生腫瘤的幾率可達30%,而單側病變者約為5%。Hoffinan(1989)和Koufos(1984)發現11p13(WT1)上存在隱性抑癌基因的缺失,而在Beckwith-Wiedemann綜合征患者中發現11p13末端與11p15(WT2)有等位雜合現象。有趣的是,WT1在正常腎髒胚胎形成過程中具有重要作用,該基因等位點的缺失將導致泌尿生殖係發育不良(Kreidberg,1993)。約15%腎母細胞瘤患兒合並有其他先天性畸形。美國腎母細胞瘤研究組(NWTS)研究表明腎母細胞瘤患兒1.1%有虹膜缺如,遠高於正常人群發生率(0.2%),常同時合並泌尿生殖係畸形(隱睾症、尿道下裂及腎融合或異位)、外耳畸形、智力遲鈍、頭麵部畸形、腹股溝或臍疝(Haicken和Miller,1971)。2.9%有單側肢體肥大(Janik和Seeler,1976),常合並有胚胎癌、腎上腺皮質癌、肝母細胞瘤。此外,腎母細胞瘤患兒可合並身體其他部位的惡性腫瘤(肉瘤、腺癌及白血病)。
從胚胎學上來說,持續存在的後腎胚基未能分化為腎小球及腎小管並呈不正常的增殖、發展為腎母細胞瘤。腫瘤可以遺傳的形式或非遺傳的形式出現。若屬於遺傳形式,則腫瘤發生得更早,更易為雙側性及多中心形式。所有雙側性腎母細胞瘤及15%~20%單側病變與遺傳有關,但Belasc0等的病因複習中,遺傳因素並不重要,僅1%~2%的患者有家族史。
二、發病機製
本病發病機製不詳,可能與腎胚胎期發育異常有關。此瘤是由間質、胚芽和上皮組成的惡性實體瘤,包括上皮組織、結締組織、肌肉組織、骨骼組織及神經組織等成分,外有包膜,切麵呈灰黃色,可有囊性變和壞死出血區。鄰近腎組織受壓萎縮,腎盂腎盞可變形。早期可發生血行轉移,常見轉移部位為肺、肝、腦等。10%~45%病例腎靜脈及下腔靜脈有癌栓。淋巴轉移居次要地位。腎母細胞瘤預後與腫瘤的結構有關,典型腎母細胞瘤和部分分化的囊性腎母細胞瘤預後好,而未分化型預後差。 NWTS將其分為5期。Ⅰ期:腫瘤限於腎內,可完全切除;Ⅱ期:腫瘤浸潤腎周脂肪或腎靜脈內有瘤栓,但術後無明顯腫瘤殘存;Ⅲ期:腫瘤不能完全切除,術後尚有殘存,但限於腹部,無血行轉移;Ⅳ期:血行轉移至肺、肝、骨、腦等;Ⅴ期:雙側腎母細胞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