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母細胞瘤一般治療
腎母細胞瘤西醫治療
一、治療
Wilms瘤的治療原則涉及外科、放療及化療等多種方法,可使多數患兒得以治愈,即使有轉移的患者也能獲得良好效果。因腎母細胞瘤對放療及化療敏感,故手術配合放射及化學治療可顯著提高手術生存率。瘤體較大者,術前放療使瘤體縮小有利於手術,可用長春新堿做術前準備。腎母細胞瘤綜合治療2年,生存率達60%~94%,2~3年無複發認為已治愈。雙側腎母細胞瘤可行雙側腫瘤切除術,並輔以放療、化療。成人腎母細胞瘤預後較差,化療方法同小兒。
1.外科手術治療
早期經腹行腎切除術,經腹途徑及應用Chevron切口為切除腎髒的較好方法。腹腔需完全暴露,特別注意患腎、對側腎髒、局部及主動脈旁淋巴結。未受累腎髒需小心觸摸探查及切開腎筋膜觀察有無轉移病灶,若有轉移灶應作病灶切除或部分腎切除。在鬆解原發腫瘤時,應先結紮腎蒂。結紮前腎靜脈需觸摸,排除有無瘤栓。另外,避免在鬆解時造成腫瘤破裂,因許多Wilms瘤的質地軟而脆,手術中發生腫瘤散落使預後變差。腫瘤散落可通過全腹腔治療預防局部腹部複發。一側腎髒、腎筋膜及同側腎上腺以及局部淋巴結整塊切除。
若腫瘤與鄰近器官粘連,如脾、胰尾或腰肌,可與腫瘤一並切除,又若腫瘤侵犯重要器官如十二指腸、胰腺或腸係膜根部,則隻能做活檢後決定手術範圍。
2.放射治療
Wilms瘤係放射反應敏感性腫瘤,手術後加放療可改善療效,但術前較少做放療。尤其<2歲的患兒不需做腫瘤前放療,2歲以上的患兒放療有利。Ⅰ期分化良好腫瘤不做術後放療,分化不好者腫瘤術後1~3天開始照射。Ⅱ、Ⅲ期者照射手術區2Gy,Ⅲ期有腹內擴散者全腹照射。如有殘餘腫瘤,局部增加5~10Gy。1歲以內照射10Gy,過量可能影響脊柱發育。一般不主張對1歲以內嬰兒進行放和化療。
3.化學療法
化療提高Wilms瘤生存率有明顯作用。放線菌素D及長春新堿均屬有效藥物。化療可使腫瘤體積縮小,減少肺轉移及提高生存率。最敏感的藥物為長春新堿和放線菌素D,兩藥聯合效果更佳。亦可采用多柔比星(阿黴素)和環磷酰胺。放線菌素D 15μg/(kg·d),共5天,較理想的劑量可為每3周1.2 mg/m2。第6周和3個月重複。此後每3個月重複至第15個月。有惡心、嘔吐、腹瀉、口腔炎、脫發、骨髓抑製等副作用。
長春新堿:1.5mg/m2,每周1次,共8~10次,以後在放線菌素D療程前後1周重複。可出現周圍神經損害、肌腱深反射消失、脫發、骨髓抑製紅細胞生成等毒性反應。
環磷酰胺:10mg/(kg·d),共3天,每6周重複1次。
多柔比星(阿黴素):20mg/m2,1次/d,共3天,每3個月重複與放線菌素D交替進行。除具有類似放線菌素D毒副作用外,對心髒亦有毒性反應。
Ⅰ期采用放線菌素聯合長春新堿半年,分化不良者同時用多柔比星(阿黴素)。其他期以三藥聯合較好。
總之,化療的應用已改變了Wilms瘤的生存率。在普遍應用化療前,患者生存率在25%~40%。目前手術結合化療的治愈率為86%。以及80% Wilms瘤可通過手術、放療及化療治愈。
4.轉移灶治療
肺轉移局部照射12Gy,肝轉移30Gy,照射3~4周,同時需三藥聯合化療。雙側腎胚胎瘤,可同時或先後發病,一般不主張雙腎切除後行腎移植,因其預後不比腫瘤單純切除配合放、化療效果好。
在治療前,對於腫瘤的特異性和預後因素應有充分的了解,根據具體病例製訂合適的治療方案,才能使治療效果提高。在治療過程中,更要防止有害無益的過度治療。在主要治療結束之後,定期隨訪是非常重要的。
采用手術配合化療及放療的綜合療法,已是公認的治療方法。但如何組合和應用劑量以及療程,使達到危害最小而療效最高的目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腎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術時常有少量失血。對於巨大腫瘤,特別是下腔靜脈被包纏者,可遭遇大出血的危險。因此,術前準備要有中心靜脈插管和監測,必要時可快速補充血容量。橈動脈插管和監測,可及時作血氣分析,術時置導尿管和術後尿量監測。
瘤體較脆易破裂,所以腹部切口必須有廣大的顯露,使其易於顯露腎靜脈探查其他部位的腫瘤病灶。最好的進路是橫切口,從第12肋骨的腋前線到達對側緣。切除巨大腫瘤時,可能要加作胸部延長切口,使手術較為容易且安全。要求過細地探查腹腔,可能有淋巴結和/或肝轉移,對於可疑的淋巴結要作活檢,並用金屬夾作好標記。對側腎髒要仔細的檢視和觸捫。外科醫師的使命是清除所有腫瘤組織,需要作廣泛的淋巴解剖,或者切除被腫瘤浸潤的鄰近組織,如胃、腸、肝。要仔細地觸捫腎靜脈,保證在瘤栓的遠端結紮靜脈。如若瘤栓延伸至下腔靜脈,應切開靜脈去除瘤栓。瘤栓擴展至右心房,則要借助體外循環才能成功的達到目的。
傳統要求手術時早期結紮腎靜脈,認為可以減少肺瘤栓的危險性。然而,根據各方資料,靜脈結紮的時機,並不影響預後,結紮腎靜脈先於結紮腎動脈,則流出阻斷先於流於阻斷,結果是瘤體充血腫脹,增加脆性,腎周腫瘤靜脈破裂。所以技術上可行時,應早期阻斷動脈,使瘤體縮小和減少脆性,便於操作。當腫瘤巨大時,不可能先顯露腎靜脈,要等待四周遊離後,從側麵到達腎門,如經胸腹聯合切口,則較為便利。
當遇到少見的病例,腫瘤巨大和/或病人情況太差時,為了使術前瘤體縮小,便於切除時簡易安全,可應用一療程長春新堿或放療或腎動脈栓塞。但使用術前治療方案前,其生存率並不改善,況且術前治療有以下缺點:
①甚至是小劑量化療,亦可破壞腫瘤的組織結構,從而不能進行分期,結果是給予不適當的治療方案。
②可以發生誤診。某些腹部腫塊病例,剖腹證明不是腎母細胞瘤。
③嬰兒的Ⅰ期腫瘤,接受不適當的術前治療。
結合腫瘤的分期與組織病理學分類,可采用下列具體方案。
1、預後好的組織結構
Ⅰ期 瘤腎切除術,化療(長春新堿 放線菌素D),療程10周或6個月,不作放療。
Ⅱ期 手術,化療(長春新堿 放線菌素D 阿黴素),療程15個月,不作放療或放療20Gy。
Ⅲ期 手術,化療同Ⅱ期,放療10Gy或20Gy。
Ⅳ期 手術,3藥化療同Ⅱ期和Ⅲ期,或加用環磷酰胺為4藥化療,放療20Gy。
2、預後差的組織結構
任何分期 瘤腎切除術,3藥和4藥化療,放療劑量按年齡增至40Gy。
1)化療藥物
①放線菌素D15μg/(kg·d),連續5天,第6周和3個月時重複,此後,每3個月為一療程。
②長春新堿1.5mg/m2,每周1次,8~10周為一療程。
③阿黴素40mg/m2,分2~3天靜注,每4周1次,總量300~400mg/m2。
④環磷酰胺10mg/(kg·d),連續3天,以後,每6周為一療程。
2)放射療法 在術後48~72小時進行,不宜晚於10天。
雙側腫留的治療:根據個別病例選擇最佳方案,目的是保留更多有功能的腎組織,將大的腫留作腎切除;另一側作活檢或部分切除,術後化療和放療。同時發生的雙側腫瘤,時常是預後好的組織類型,傾向應用較保守的方法。對於預後差的組織結構,要加強治療計劃。
轉移腫瘤的治療:目前認為應用化療為第一線,外科手術為第二線。例如肺轉移的治療,先化療,以後再切除殘留病灶,但外科切除轉移瘤要在加強化療之後進行。
二、預後
許多因素影響預後,最重要者為組織病理學改變。Wilms瘤的組織病理學分為有利與不利兩類。前者為高分化腫瘤,後者為中、低分化病變伴肉瘤樣成分。高分化腫瘤占90%,治愈率85%~90%;而中、低分化腫瘤占10%~15%,治愈率為25%。其他影響預後因素包括腫瘤體積大小、包膜侵犯、淋巴結或遠處轉移及集合係統或血管侵犯。
腎母細胞瘤辨證論治
腎母細胞瘤中醫治療
一、中醫治療
1、經穴作用
命門穴:位於脊柱正中第二腰椎棘突下,屬督脈上的要穴,為中醫的傳統長壽大穴。因能接續腎中先天之真陽上傳於督脈,故曰命門。
神闕穴:位於命門穴平行對應的肚臍中,屬任脈上的要穴。是人體生命最隱秘最關鍵的要害穴竅,也是人體的長壽大穴。
命門為督脈上的陽穴,神闕為任脈上的陰穴,二穴內藏人體真陰真陽,是人體生命能源的所在地,且二穴前後相連,陰陽和合。因此二穴合用,在激發人體正氣和平衡人體陰陽兩方麵都具有重要作用。
2、微化中藥
微化中藥是將治療惡性腫瘤的有效方劑經特殊工藝超微粉碎,並製成貼敷劑型帖敷於命門、關元穴上,借助現代物理治療儀滲透導入人體,發揮微化中藥扶正培本,抗擊腫瘤的藥效作用。
3、滲透原理
1、水合作用:微化中藥貼敷穴位 ,借助滲透液濕化,可使局部穴位皮膚角質層含水量提高50%,經此水合作用,角質層可膨脹成多孔狀態,有利於微化中藥的穿透。
2、經絡原理:微化中藥滲透療法選用的穴位是命門、神闕兩穴,分屬任、督二脈。任脈統領一身陰經,督脈總督一身陽經,因此微化中藥雖是穴位局部給藥,但藥氣可通過經絡傳導輸布周身,從而發揮中藥的整體調節作用。
3、物理滲透:微化中藥穴位滲透療法借助了現代物理透入設備 — 中頻治療儀。中頻交流電可提高組織膜和細胞膜的通透性,使藥物分子通過藥物濃度梯度的擴散作用透過皮膚,因透入的是藥物分子,有利於保持複方中藥的配伍協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