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病原因
外傷因素(90%)
暴力直接作用於骨盆,從而造成骨質的完整性破壞,引起骨盆骨折,直接暴力引起的骨盆骨折成為骨盆骨折的主要原因。此外,擠壓暴力所致的骨盆骨折多見於交通事故和塌方。骨盆骨折後局部腫脹、疼痛、皮下瘀斑;常有尿道損傷,可出現尿道口滴血,排尿困難,會陰部有血腫 ,膀胱破裂,血尿 腹痛,惡心,嘔吐等並發症狀。
二、發病機製
骨盆骨折多為直接暴力撞擊、擠壓骨盆或從高處墜落衝撞所致。運動時突然用力過猛,起於骨盆的肌肉突然猛烈收縮,亦可造成其起點處的骨盆撕脫骨折。低能量損傷所致的骨折大多不破壞骨盆環的穩定,治療上相對容易。但是,中、高能量損傷,特別是機動車交通傷多不僅限於骨盆,在骨盆環受到破壞的同時常合並廣泛的軟組織傷、盆內髒器傷或其他骨骼及內髒傷。因此,骨盆骨折常為多發傷中的一個損傷。多發傷中有骨盆骨折者為20%,機動車創傷中有骨盆骨折者為25%~84.5%。骨盆骨折是機動車事故死亡的三大原因之一,僅次於顱腦傷和胸部損傷。損傷後的早期死亡主要是由於大量出血、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與感染等所致。在嚴重的骨盆創傷的救治中,防止危及生命的出血和及時診斷治療合並傷,是降低病死率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