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查
新生兒檢測
1、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及網織細胞計數,網織細胞可增至5%一6%,有核紅細胞可達15%;
2、血清未結合膽紅素明顯升高,若不治療,重者可高達513μmol/L(30mg/dl)以上;
二、 孕婦檢查
1.產前診斷:
檢查孕婦及其丈夫的血型,可疑時在妊娠第16周為孕母查血清抗體作為基礎水平,第二次在24—30周時測定,以後每月測1次,如抗體效價有上升趨勢提示胎兒可能受累,如達1:32一1:64表示胎兒受累可能更大,宜作羊水檢查,一般在孕周28—31周時進行,也可提早到25周;
2.用分光光度計測定羊水
在波長300—800nm的光密度(△OD),在450nm處(△OD 450)可出現膽紅素膨出部。同時測卵磷脂和鞘磷脂比例,以估計胎兒肺成熟度。正常胎兒在胎齡35土2周時肺多已成熟,已成熟者可提早分娩;作羊水膽紅素吸光度分析,於450mµ處吸光度差(△O D450)>0.06為危險值;0.03~0.06警戒值;<0.03為安全值。孕36周以後,羊水膽紅素含量0.03>0.06mg%為正常值;>0.2mg%提示胎兒有溶血損害;
3.產時診斷:
胎盤對診斷有參考意義,胎盤與新生兒體重之比增加。同時檢查臍血的血型,特異性抗體,血常規和膽紅素均有助於診斷;
4.產後診斷
新生兒出生後36h內尤其第一日內出現黃疸應首先考慮新生兒溶血病。血型鑒定及血型抗體的檢查是診斷及鑒別血型不合溶血的依據。用抗人球蛋白間接試驗及抗體滴定可檢定存在於血液中的抗體;用抗人球蛋白直接試驗及抗體釋放試驗檢定附著於患者紅細胞上的抗體,最有診斷價值。懷疑有新生兒溶血病者,出生時應作臍血檢驗。前一胎有新生兒溶血病史者,再妊娠時應進行產前診斷。
5.常規查血型
孕婦產前應常規查血型,如為O型,而其夫為A、B、AB型者應作特異性抗體檢查,陰性者提示已被致敏,Rh血型不合抗體效價>1:32,ABO血型不合抗體效價>1:512者提示病情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