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預防:
1、一級預防:
“如果某個體隻存在上述危險因素一種或幾種而沒有腦血管的先兆或表現,我們把其中列為一級預防對象,即積極治療存在的危險因素,同時定期監測其他危險因素的發生並采取針對性措施。
2、二級預防:
個體已存在危險因素且已出現中風先兆如若暫短性腦缺血性發作,給與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防止嚴重腦血管病發生,其為二級預防。
3、三級預防:
對已患中風的病人,早期或超早期治療,降低致殘程度,清除或治療危險因素預防其多發為三級預防。所謂早期治療則指病人發病數小時後的急性期的治療,所謂超早期治療是指發病後數小時以內既實施的治療,如對缺血性中風而言,發病後6小時以內即開始溶栓治療,針對性治療措施的介入愈早,治療效果就愈好,病殘程度就有可能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