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防
控製和消除噪聲源是防止噪聲危害的最根本措施,可采取以下的措施:
(1)根據噪聲源的不同性質,采用隔聲、消聲、吸聲材料、設施,使聲源強度達到國家衛生標準。
(2)配戴個體護耳器材,是一項有效的預防措施。常用的個體護耳器有耳罩、耳塞。一次性使用的軟型泡沫塑料耳塞為最常用,隔聲效果可達20dB~30dB。耳罩隔聲效果較好,可達30dB~40dB。
對患有明顯聽覺器官、心血管和神經係統器質性疾患者,不得參加噪聲作業。強調就業前的聽力檢者,對預防噪聲對聽器官的損傷也是十分重要。
相關法律法規的支撐,我國於1980年根據A聲級製訂了《工業企業噪聲衛生標準》(試行),規定工作地點噪聲一般容許標準為85d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