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高血壓(輕度)指成年人收縮壓持續≥18.7~21.1kPa(140~159mmHg),舒張壓≥12.0~13.2kPa(90~99mmHg)。患者僅有全身及腦部細小動脈痙攣,部分患者出現腦衰弱綜合征。表現為頭部不適,情緒易激惹,自主神經症狀如心跳加快或心前區不適感,以及睡眠障礙等。患者易疲乏、無力、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差、工作能力減低等。
二級高血壓(中度):
指收縮壓多持續在21.3~23.8kPa(160~179mmHg),舒張壓多在13.3~14.5kPa(100~109mmHg)。患者腦部有小動脈痙攣、硬化,使腦細胞出現營養不良性蛻變。臨床上可出現發作性焦慮、抑鬱,同時伴有興奮不安。少數患者可出現幻覺和妄想,但其情感協調,接觸良好。
三級高血壓(重度):
指收縮壓多持續在≥24.0kPa(180mmHg),舒張壓≥14.7kPa(110mmHg)。患者可表現為高血壓腦病或危象,可出現明顯的腦水腫,出現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同時伴有頭痛、嘔吐、視盤水腫、暫時性偏癱失語、假性腦腫瘤樣綜合征及心腎功能不全的症狀和體征。
本病的病程和預後常取決於高血壓本身的嚴重程度,精神症狀的出現可使高血壓加重。意識障礙多陣發性出現,如果意識障礙持續存在則預後不好。
精神障礙常表現於以下幾點:
1.早期症狀
精神障礙早期症狀主要為腦衰弱綜合征。表現頭部不適,情緒不穩,睡眠障礙,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差,工作能力下降,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等。
2.局限性神經係統症狀體征
局限性神經係統症狀體征較常見的有假性延髓性麻痹、構音困難、吞咽困難、中樞性麵癱、程度不同的偏癱、失語、失用或失認、癲癇發作、尿失禁等。不同部位的腦出血或腦梗死產生的局限性症狀不同,如大腦後動脈供血區發生障礙時,可有同側偏盲、空間失認及自知力缺乏等。
3.智能損害(癡呆) 早期為局限性,即認知功能損害不平均,盡管有記憶障礙、智能損害,但自知力和判斷力保持較好。焦慮抑鬱隻表現對自身疾病的過分注意,以後即產生恐懼、憂慮、抑鬱及疑病觀念等。常突然起病,呈階段性退化。在以後的進程中,部分病人出現感知覺障礙及思維障礙,產生各種幻覺、妄想狀態,如關係、被害、疑病、嫉妒、被竊妄想等。常是中期高血壓病的表現。但沒有意識障礙。有的病人由情感脆弱逐漸發展為情感遲鈍、強製性哭笑,少數發生情感爆發。隨著病情進展,若出現軀體合並症、精神創傷、急劇環境變化,特別在發生急性腦血管意外的情況下,癡呆症狀會呈階梯式加重,晚期即成為全麵性癡呆。
出現高血壓危象、腦病時,病人可出現意識障礙,可伴有恐怖性幻覺或片斷妄想,興奮、衝動、言語不連貫或出現假性腦腫瘤樣綜合征(顱壓升高體征)。有些病人意識恢複後,短期內仍有類似躁狂或抑鬱表現。
4.腦血管病伴發的精神障礙 腦血管病伴發的精神障礙可有記憶、智能障礙和局限性神經症狀體征。多數病人的病程呈階梯性、波動性變化,有的因腦卒中而惡化,僅少數病人病情可緩解。病程短者約2個月,長者20餘年,平均5年左右。半數病人伴有高血壓病,有的伴有冠心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等。病人的高血壓、頸動脈雜音、伴短暫抑鬱心境的情緒不穩、哭泣或爆發性大笑、短暫意識混濁或譫妄發作等症狀常因進一步的梗死而加劇。人格相對保持完整,但也可出現明顯的人格改變,如淡漠、缺乏自控能力,或原有人格特點更突出,如自我中心、偏執或易激惹。多數病人因反複出現急性腦血管病發作或冠心病發作或繼發感染死亡。
5.軀體症狀
常有頭痛、嘔吐、眩暈,血壓升高、眼底動脈短暫性痙攣或硬化、X線見心髒的改變、實驗室檢查見腎功能改變等。
1.按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使用的血壓標準是:凡正常成人收縮壓應小於或等於140mmHg(18.6kPa),舒張壓小於或等於90mmHg(12kPa)。如果成人收縮壓大於或等於160mmHg(21.3kPa),舒張壓大於或等於95mmHg(12.6kPa)為高血壓;血壓值在上述兩者之間,亦即收縮壓在141~159mmHg(18.9~21.2kPa)之間,舒張壓在91~94mmHg(12.1~12.5kPa)之間為臨界高血壓。診斷高血壓時,必須多次測量血壓,至少有連續兩次舒張期血壓的平均值在90mmHg(12.0kPa)或以上才能確診為高血壓。僅1次血壓升高者尚不能確診,但需隨訪觀察。WHO的新標準:理想血壓:<120/80mmHg;正常血壓:<130/85mmHg;正常高值:130~139/85~89mmHg;達到收縮壓140mmHg和(或)舒張壓90mmHg就是高血壓了(須連續2次以上)。
2.精神症狀出現以前,有明確的高血壓史。即在患原發性高血壓的基礎上,病人出現腦衰弱綜合征,或出現焦慮、抑鬱、幻覺、妄想狀態及意識障礙等表現,且精神症狀隨血壓和軀體症狀波動,也就是症狀的起伏與血壓的波動關係密切。
3.早期以腦衰弱綜合征為主,晚期常有意識障礙。
4.病人無意識障礙時情感鮮明,接觸良好,但判斷力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