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部火器性異物症狀診斷
一、症狀
臨床症狀視損傷的性質和時間,異物的位置和大小,有無合並傷和並發症而異。
1.症狀
傷後早期可出現休克、昏迷、出血、窒息或呼吸、吞咽、發聲困難。中期由於異物引起的損傷和感染,常發生出血、頸蜂窩織炎及膿腫、縱隔炎、敗血症、頸椎骨髓炎等並發症。晚期則常有竇道、瘢痕狹窄、神經癱瘓等後遺症。
頸軟組織內的彈片,特別是尖頭的彈頭,由於本身的重力和肌肉的收縮,可以發生移動,導致手術困難或破壞重要器官,引起嚴重並發症。進入血管內的槍彈,可沿動脈或靜脈血流移動,引起血管損傷。Kaшkpapob報道1例槍彈沿頸內靜脈滑動經過心髒進入肺動脈,最後停留於肺門區。
2.體檢
(1)創口:單有入口的創傷(盲管傷)表示有異物存留。創傷入口或出口位於鼻、咽或口腔時,須詳細檢查這些部位。若伴有咽喉、氣管、食管的穿透傷時,彈體可能落入管腔排出,故頸部檢查時似為盲管傷,其實並無異物存留。
(2)觸診:表淺異物可用手指或探針觸到。有竇道時,插入鈍頭探針可能觸到異物。已經愈合的傷口根據異物引起的功能障礙、疼痛和壓痛的位置,可以推測異物的位置。
二、診斷
檢查頸部新鮮傷口應特別謹慎,如無良好的照明和急救設備,切忌匆忙探取傷口內的血塊和異物,以免引起出血。
1.病史 患者有火器傷,且多為盲管傷。
2.臨床表現 臨床體檢和症狀支持有異物存在。
3.影像學檢查 對火器性異物有準確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