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起病急,多見於嚴重外傷、休克、重症感染的病人,除原發病如外傷、感染、中毒等相應症狀和體征外,
1.突然出現呼吸增快
常有不同程度呼吸困難、三凹、鼻扇等。在24~48h可出現嚴重呼吸窘迫,呼吸時常帶鼻音或呻吟,有明顯發紺及胸凹陷現象。但多無咳嗽和血沫痰。到晚期可減慢。呼吸衰竭患兒呼吸方麵表現可不明顯。
2.其他係統的變化
常伴有煩躁、焦慮表情、出汗等。進一步發展可出現神誌昏迷、驚厥。年長兒可伴有肌肉震顫等。因肺部疾患引起的呼吸衰竭可導致腦水腫,發生中樞性呼吸衰竭。心率增快、缺氧開始時血壓可升高,繼則下降。可有腸麻痹,消化道潰瘍、出血,肝功能受損。代償呼吸性酸中毒,嚴重者少尿或無尿,甚至造成急性腎功能衰竭。
二、肺部體征
早期:有時可聞支氣管呼吸音及偶聞幹濕囉音、哮鳴音,X線胸片早期可無異常,或呈輕度是間質改變。
晚期:肺部實變體征,如叩濁、呼吸音減低及明顯管狀呼吸音。緣模糊的肺紋理增多,繼之出現斑片狀,以至融合成大片狀浸潤陰影。
三、臨床分期
1.急性損傷期
ARDS如係創傷誘發、急性損傷期的時間較為明確,如係氧中毒所引起則難以確定損傷的時間,此期並無肺或ARDS特征性體征,雖然某些患兒有通氣過度、低碳酸血症和呼吸性堿中毒,但動脈血氧分壓(Pa02)仍正常,胸部聽診及X射線檢查正常,原發性損傷在肺部者例外。
2.潛伏期
亦稱表麵穩定期,繼上期之後持續6~48h,此期患兒心、肺功能穩定,但通氣過度持續存在,胸片可見細小網狀浸潤和肺間質性積液。通過連續觀察,發現最終發展為ARDS的患兒在此期的血細胞比容、動脈血氧分壓、肺血管阻力和pH與不發生ARDS者有明顯區別,因此,在此期患兒雖然表麵穩定,但有可能發展成為ARDS,需提高警惕。
3.急性呼吸衰竭期
突然氣促、呼吸困難、,表現為呼吸淺而快。刺激性咳嗽、咳出白色泡沫痰或血痰、心率增快、恐懼感伴有發紺、鼻翼扇動、三凹征,肺部有時可聞及哮鳴音,病情嚴重時缺氧逐漸加重,吸氧及增加通氣量後,缺氧狀態不見好轉。
4.嚴重生理障礙期
從急性呼吸衰竭期過渡至本期的界線不明顯,如患兒出現ARDS不常見的高碳酸血症時,表明病情轉重,但並非不可逆。嚴重ARDS的慢性肺部病變,需要為時數月的呼吸支持才能消失,但有一些低氧血症及高碳酸血症的患兒對通氣治療毫無反應,最終死於難治性呼吸衰竭合並代謝紊亂。因此,也稱此期為終末期。
四、診斷
以往無肺部疾患,且排除左心衰竭;突發性進行性呼吸窘迫,每分鍾呼吸多於35次,常用的給氧方法不能改善;胸部X射線檢查及動脈血氣分析結果符合ARDS,並能除外造成肺水腫,缺氧的其他疾病,就可診斷為ARDS。
1.診斷標準為
⑴.有嚴重感染或休克等基礎病變。
⑵.上述病人在發病24~48h突然出現呼吸窘迫,並進行性加重(小兒可達50~80次/min)。
⑶.嚴重發紺和胸凹陷,吸氧難以糾正。
⑷.肺部體征較少,臨床症狀,肺部體征和X線表現不成比例。
⑸.血氣除嚴重低氧血症外,有進行性A-aDO2增加,一般A-aDO2 >26.6 kPa(200mmHg)其肺內分流量超過10%。
⑹.肺嵌入壓正常,表明肺毛細血管靜脈壓不高。根據原發疾病搶救治療過程中發生的進行性低氧血症,通常的氧療法不能糾正,及血氣分析和X線改變可作出診斷。
2.1992年歐美聯席會議製定的ARDS診斷標準
⑴急性起病;
⑵Pa02/Fi02<200(不論PEEP值多少);
⑶後前位胸片示雙側肺浸潤影;
⑷PAWP<18mmHg或臨床無左心房高壓的證據。
具備以上4項可診斷為ARDS。
3.1987年全國兒科危重病學術討論會製定的ARDS診斷標準
(1)具有引起ARDS的原發疾病,同時具有非心源性缺氧性呼吸困難,呼吸急促。
(2)用一般口罩吸氧法(3~5L/min,相當FiO2 0.4左右),缺氧症狀不能改善。
(3)X線胸片,早期肺部改變不明顯,或肺紋理增厚,或可見網狀陰影,中、晚期肺部可見程度不等的彌漫性浸潤性陰影。
(4)血氣分析,PaO2/FiO2<250,PaCO2早期降低,晚期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