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造成局部不穩的原因、類型、部位及具體情況不同,其臨床與X線表現差異較大。因器質性病變所引起的不穩(顱底凹陷症、齒突骨折脫位後等)症狀多較重;而僅僅由於動力性因素引起的暫時性不穩,症狀則較輕,多表現為椎-基底動脈供血不全症狀。病程長、發病緩慢者其症狀較輕,而急性發生者的症狀重。使椎管矢狀徑變寬的損傷(如Hangman骨折、寰椎分離性骨折等)後期殘留的不穩,從X線片上看十分明顯,但臨床症狀卻輕(圖3);而使椎管變狹窄的損傷,其表現當然較重。由於上述各種原因,本病的臨床症狀及影像學所見特點可相差甚大,在觀察判定與診斷上需全麵考慮,但仍應以臨床為主。
臨床主要特點:
1.頸部症狀 主要表現為以下特點:
(1)被迫體位:常呈僵硬狀及失靈活感,患者喜用雙手托住下頜以減輕頭顱的重量,或是采取臥位,不願多活動頭部。
(2)活動受限:亦較明顯,尤以旋頸時為甚,幾乎可減少正常活動量的一半以上。
(3)痛與壓痛:多主訴枕頸部痛感,壓之尤甚,有時可出現電擊樣感,檢查時應小心,切勿用力過猛,以防發生意外。
2.神經症狀 多表現為四肢錐體束征。此時表現為肌張力增高及反射亢進等症狀,以下肢為重;並出現步態不穩,似有踩棉花感。上肢主要表現為手部精細動作障礙。四肢可有麻木、疼痛及感覺過敏等感覺障礙症狀,位置覺及振動覺多減退,後期則出現痙攣性癱瘓。
3.椎動脈供血不全症狀 上頸段不穩波及椎動脈時,可出現明顯的椎-基底動脈供血不全症狀,尤其是寰椎後方椎動脈溝處有骨環或半骨環殘留者更易發生。臨床上約有半數病例僅僅表現此症狀(卻無脊髓或根性症狀)。因此,在對椎動脈型頸椎病診斷時,必須考慮到此處病變的可能性,並加以排除。
4.反射改變 除正常反射亢進外,Hoffmann征多陽性, Babinski病理反射有時亦可引出。
5.其他症狀 視造成上頸段不穩的具體原因不同尚可有其他各種症狀。因炎性所致者,除咽部紅腫外,多有低熱、白細胞計數升高和紅細胞沉降率增快等;因外傷後遺症所致者,多伴有其他體征,應注意體格檢查。
主要依據:既往病史,包括有無先天發育性畸形、外傷史及咽喉部炎症等;臨床症狀特點,以及X線片或其他影像學檢查(CT及MRI檢查)等。在臨床上可將其分為器質性不穩和動力性不穩兩類。
1.器質性不穩 多因頸枕部病變所致,包括:
(1)自發性寰樞椎脫位:以兒童為多見,多因咽喉部炎症所致。
(2)外傷性寰樞椎脫位後遺症:急性期治療不當或損傷嚴重者,均可引起不穩症。
(3)顱底凹陷症:並非少見,應注意早期診斷,主要在於對本病的認識。
(4)上頸椎外傷後遺性不穩症:除寰樞椎脫位外,尚包括上頸椎其他各種骨折等損傷後期由於韌帶撕裂、鬆弛所致者。
(5)肌源性上頸椎不穩:主要是各種累及頸部肌肉的疾患,包括高位脊髓側索硬化症、肌營養不良症等均可造成上頸椎不穩,雖較少見,但預後不佳。
(6)醫源性上頸椎不穩:主要指由於操作手法過重、牽引過度等所致者。
(7)其他:各種中毒性疾患及脊柱畸形等均可繼發不穩症。
2.動力性不穩 主要因橫韌帶、翼狀韌帶或齒狀韌帶及周圍關節囊等鬆弛與不穩所致者,除可查出明顯原因可歸於器質性不穩症外,其餘均屬此類。此種不穩除可引起前後向或側向(左右)不穩外(可分別從X線側位及正位片上判定),尚應注意因一側翼狀韌帶鬆弛所引起的旋轉不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