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疙瘩症狀診斷
一、症狀:
疤(瘢)痕疙瘩大體可分為原發型和繼發型兩大類,原發型疤(瘢)痕疙瘩,多在胸前或肩後,初起小紅點伴癢,逐漸由小到大,由軟變硬,色紅或暗紅,有索條狀,蝴蝶狀,圓形不規則形等。
二、診斷:
1.診斷標準:
1)病程超過9個月而無自發消退征象。
2)皮膚損害超過原有損傷範圍並向周圍正常皮膚侵犯。
3)以前作過手術切除或冷凍,激光,激素封閉或放療等而又複發者。
常見於青壯年,兩性均可累及,前胸,上背和上臂等處為好發部位,有時也見於臀部,女性病人還可見於穿耳環處,皮損表現為境界清楚,高出於皮麵的瘢痕性斑塊,結節甚至腫塊,形狀可不規則,有時邊緣呈蟹足狀向外擴展,皮損在增生期常呈紅色,表麵可有毛細血管擴張,以後顏色可轉暗,靜止期的皮損甚至可接近正常膚色,有時較大皮損邊緣區處於增生期而呈紅色,但皮損中央因處於靜止期而顏色接近正常膚色,病人常自覺癢痛,因局部摩擦,壓迫或氣候變化等因素也可產生刺癢或刺痛感,有些病人皮損局部過度敏感,即使輕微刺激也引起明顯不適感(圖2)。
2.診斷步驟
1)詢問病史:
是鑒別瘢痕增生與瘢痕疙瘩,指導治療方案的選擇,正確判斷預後轉歸的第一步,采取病史包括:
(1)病因:瘢痕形成的病因必須記錄在案,其中對分類診斷和治療有指導意義的主要病因有:火焰燒傷,化學燒傷,熱壓傷,車禍傷,刀傷及其他外傷,手術,美容術等醫源性損傷,預防接種,異物埋入,皮膚感染性疾病,蟲咬,痤瘡,以及原因不明的損害。
不同病因所造成的創麵瘢痕,其臨床特征和病理特征不盡相同,轉歸和預後也不相同,則診斷和分類也就有所不同,比如:深Ⅱ度燒傷和化學性燒傷易形成增生性瘢痕,痤瘡既可形成凹陷性瘢痕,也可因反複感染造成增生性瘢痕,蟲咬或不明原因形成的瘢痕很可能是瘢痕疙瘩。
(2)程度:各種病因形成的損傷程度應盡量問清楚,有可能時應索要受傷當時的病情記錄,燒傷,車禍傷及刀傷是常見的病因,但損傷程度不同,可形成不同類型的瘢痕。
(3)時間:何時受傷,瘢痕形成後至今有多長時間,時間概念有助於分析瘢痕處於何時期,便於選擇手術時機。
(4)治療與否:傷初有否治療,瘢痕形成後有否治療,給予何治療,就診前的治療情況既有助於分析判斷傷情和瘢痕情況,更有助於吸取前者的經驗,選擇治療方案。
(5)傷口愈合過程:受傷後的創麵是自動愈合還是經換藥治療愈合,愈合過程是否順利,傷口自受傷到愈合形成瘢痕用了多長時間,傷口愈合後有否再次出現破潰,反複破潰多少次,間隔時間,每次破潰如何愈合,持續多長時間。
傷口愈合過程順利與否,有助於瘢痕診斷分類,預後判斷,初次創麵愈合時間長短也有助分析推測創麵損傷的深淺程度,如創麵1周內愈合,損傷可能是淺Ⅱ度燒傷,皮膚擦傷;創麵2~3周內愈合,損傷可能是深Ⅱ度燒傷;創麵3周以上愈合,一般是Ⅲ度燒傷,皮膚全層受損。
(6)有無並發感染:傷口有無並發感染直接影響到創麵的深度,形成瘢痕的性質,類型,傷口感染後的瘢痕多為增生性瘢痕。
(7)有無癢痛症狀:大部分瘢痕無癢痛症狀,增生性瘢痕的增生期和疼痛性瘢痕具有癢痛症狀,癢痛不一定同時存在。
(8)功能影響:瘢痕形成後是否直接影響到肢體關節活動,瘢痕所在的器官是否受累,如手背瘢痕有無造成掌指關節屈曲受限,不能握拳,口周或唇部瘢痕有無造成小口畸形,張口困難,或唇外翻,流涎等。
(9)進展及變化:自瘢痕形成至求診時,瘢痕的顏色,厚度,硬度,大小,痛癢感覺及功能等方麵有何變化。
(10)身體其他部位:了解有無瘢痕及其有關情況,避免診斷上遺漏,保證治療方案的完整性,現實性。
(11)家族史:患者親屬中有無瘢痕或有無相似的瘢痕。
(12)治療要求:患者對治療要求是什麼,手術效果的期望值多高,患者的求治心態是否客觀,通達,求醫的動機,目的等均應了解清楚並記錄在案。
2)專科檢查:
查體包括全身體格檢查和局部瘢痕專科檢查,全身檢查本章不贅述,瘢痕專科檢查應抓住下述要點:
(1)部位:瘢痕所在的部位一定要以解剖部位為準,準確記錄,如“左側上眼瞼瞼緣中部瘢痕”。
(2)數目:單個或多個瘢痕,有時一個瘢痕同時發生在相鄰的幾個器官,累及範圍不同,累及深度也不同,這些均應詳盡準確地檢查並記錄在案。
(3)形狀:瘢痕形態可以是條狀,圓形,卵圓形,三角形,或不規則形,可以是扁平,凹陷或隆起增生。
(4)麵積:瘢痕麵積的大小應以平麵圖數據記錄,以cm2計,如片狀瘢痕記錄:長*寬;圓形瘢痕記錄:直徑長。
病損的範圍除以麵積計算記錄外,尚應注意瘢痕麵積是否超過原損傷範圍,超過者應考慮瘢痕疙瘩,這有助於瘢痕的鑒別診斷。
(5)厚度:瘢痕的厚度可以測量,檢測並以cm記錄下來,亦可用薄,厚,稍厚,平坦,菲薄等用語描述。
(6)硬度:瘢痕的質地可同周圍皮膚或稍硬於正常皮膚;韌,硬,堅硬,要注意其韌硬度的差別。
(7)移動度:瘢痕與周邊,基底組織的關係是否緊密,基底可否移動,移動度大小,這些對瘢痕的診斷和手術時機的選擇意義較大。
(8)顏色:瘢痕表麵可呈鮮紅,紫紅,粉紅,略紅,深紫,褐色,瓷白,接近皮膚顏色等顏色,表麵還可有毛細血管擴張。
(9)攣縮情況:瘢痕組織都具有攣縮特性,但並非都能導致攣縮畸形,攣縮畸形可以造成瘢痕自身皺縮不平,板硬,移動度差,也可以造成鄰近器官牽拉變形。
(10)繼發畸形:瘢痕組織除自身形態醜陋外,因其攣縮作用的持續存在,還可以造成周圍器官的繼發畸形,如眼瞼外翻,唇外翻,頦胸粘連,爪形手等。
(11)功能障礙:有些瘢痕可以造成自身器官或關節功能活動障礙,如蹼狀瘢痕和攣縮性瘢痕。
(12)並發畸形:傷口與瘢痕並發存在的畸形,如燒傷後耳,鼻,眉毛,眼瞼等器官缺損。
(13)瘢痕周圍侵蝕現象:在瘢痕體邊緣有無向周圍正常皮膚侵蝕,擴展的紅色或暗紅色伸延部分,有的形如蟹足,此現象是鑒定瘢痕疙瘩的一條重要體征。
(14)潰瘍氣味:不穩定性瘢痕可以出現潰瘍,但若潰瘍的氣味呈惡臭時應高度懷疑是否存在瘢痕惡變,或皮膚其他惡性腫瘤。
3)實驗室及輔助檢查:
瘢痕病理組織學是鑒別瘢痕分類診斷和鑒別瘢痕與惡性腫瘤診斷的可靠依據,其意義遠大於其他檢查,血清和尿中羥脯氨酸含量是觀察瘢痕增生程度和動態觀察的參考指標。
4)圖像記錄:
由於一些瘢痕呈不規則形態,準確描述很困難,故圖像資料的留取更顯重要,圖像資料最多通過照相機攝取,攝像機,電腦攝像均有應用。
圖像留取主要是手術前後或治療前後對比,故應注意大小比例和亮度,背景的一致性。
3.診斷標準
符合下列任何1條或1條以上者可明確診斷。
1)皮膚損害超過原有損傷範圍並向周圍正常皮膚侵犯。
2)病程超過9個月而無自發消退征象。
3)以前作過手術切除而又複發者。
4.瘢痕嚴重程度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