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初孕婦通常不患妊娠癢疹。臨床上常按皮疹出現的時期分為以下兩型:
1.早發型妊娠癢疹 由於發生在妊娠前半期,尤其多在妊娠第3、4個月時發生而得名。丘疹好發於四肢伸側、軀幹上部、上臂、股部,呈兩側對稱分布,圓形,粟粒大至綠豆大,頂端略扁平,初起白色,以後呈深紅色、淡紅色或正常膚色。丘疹周圍有蕁麻疹樣紅暈,經數天或數十天丘疹可消退,但又可有新丘疹再發生。由於瘙癢劇烈,夜間尤甚,搔抓使丘疹上覆蓋黃色痂皮。痂皮脫落後,局部遺留色素沉著或色素脫失。
2.遲發型妊娠癢疹 多發生在妊娠最後2個月時,尤其是產前2周之內。皮疹形態與早發型妊娠癢疹相同,還可見到丘皰疹及風團樣皮疹,酷似多形紅斑(erythema multiforme)。皮疹多先發生在腹壁陳舊妊娠紋(萎縮紋)上,隨後可迅速向全身擴展。瘙癢劇烈,因搔抓可見抓痕、血痂及苔蘚樣變等繼發性皮疹。本病在分娩後2~3周會自行消退,遺留暫時性色素沉著。
二、診斷:
根據經產婦、發疹特點及時期,以及皮膚組織病理改變特點,診斷多無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