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一般治療
酒精中毒性神經疾病西醫治療
一、治療
1.急性酒精中毒
治療原則基本上與其他中樞神經抑製劑中毒的救治相同,包括催吐、洗胃、生命體征的維持及加強代謝等一般性措施。輕度中毒無需特殊治療,注意保暖、側臥,並要避免駕駛機動車輛。嚴重者可用50%葡萄糖100ml、胰島素20U靜脈注射,同時肌注維生素B1、B6和煙酸各l00mg,可加速乙酰化。近年來阿片受體拮抗藥納洛酮(naloxone)也被用於急性酒精中毒的救治,一般用法為,0.4~0.8mg/次,肌內注射,也可用0.4~0.8mg溶解在5%的葡萄糖溶液中靜脈注射,能夠重複使用,直至患者清醒為止。及時充分地使用該藥,不僅可提高存活率,減少並發症,而且可縮短昏迷時間,並且該藥副作用少,安全性好,但高血壓和心功能不全者應慎用。此外,呼吸抑製者可給予呼吸興奮劑,血壓下降者可加速補液、應用升壓藥,腦水腫者應降顱壓治療。
2.戒斷綜合征
患者應安靜休息,保證營養,給予B族維生素。酒精性震顫多為自限性,多數病例不需用藥物治療,若震顫持續較久或較重者,可用 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滯藥,如普萘洛爾,初用小劑量20mg,2次/d,逐漸增加到80~120mg/d,即可緩解。若有焦慮、失眠等腦部症狀者可給予安定劑以緩解戒斷症狀。戒酒性癲癇患者可用苯妥英(苯妥英鈉)或卡馬西平,但巴比妥類藥物應慎用,因可能有增加呼吸抑製的危險。有幻覺者可用氟呱啶醇。震顫譫妄為內科急症,需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其救治原則為:
①使用苯二氮卓類及普萘洛爾(心得安)等藥物,控製戒斷症狀的發生及發展。地西泮(安定)可靜注,每5分鍾給予2.5~5mg,直到病人安靜為止,然後可給5~5mg,直到病人安靜為止,然後可給5~l0mg口服,或必要時緩慢靜注,每2~6小時1次;
②病人常有脫水及鉀的耗竭和周圍循環衰竭,故應積極補充水分和電解質,以補充血容量和保持水電解質的平衡;
③若因肝髒疾病或血小板減少而造成出血時,可給予輸入新鮮血;
④可使用小量抗精神病藥物(氟呱啶醇),控製精神症狀;
⑤預防感染等並發症;
⑥記出入量,必要時暫置導尿管。
⑦視病情可采取保護性約束,防止衝動及自傷。
3.慢性酒精中毒
治療原則包括絕對戒酒,改善營養,補充大量B族維生素,給予神經、肌肉營養藥等。Wernicke腦病和Korsakoff綜合征應早期大量使用維生素B1,重症患者可同時給予煙酸和其他B族維生素;大多數病人在治療後眼征迅速消失,繼之共濟失調改善,但精神症狀恢複緩慢。腦橋中央型髓鞘溶解症的治療除給予大量B族維生素外,應注意維持電解質、尤其是鈉平衡和足夠的營養。酒精性癡呆患者在改善營養和給予大劑量維生素B1的同時,可使用血管擴張藥物、改善腦代謝藥物、鈣拮抗藥等。酒精性腦萎縮患者可給予B族維生素,腦代謝活化劑如腦蛋白水解物(腦活素)、胞磷膽堿(胞二磷膽堿)、細胞色素C、三磷腺苷(ATP)、穀氨酸、γ-氨酪酸、吡硫醇(腦複新)、吡拉西坦(腦複康)等,以及高壓氧治療。其他慢性酒精中毒如酒精性弱視、酒精性小腦變性、胼胝體進行性變性、酒精性肌病等亦以改善營養、補充維生素B1及其他B族維生素類為主。
二、預後
大量飲酒對許多人體器官係統都有很大的損害。急性酒精中毒依據中毒程度不同,使預後不同,輕度中毒無需特殊治療,嚴重者可救治無效死亡。慢性酒精中毒則產生慢性神經精神症狀,甚至出現神經係統不可逆性損害,最終酒精將損害判斷和認知能力,直至喪失所有的思維和推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