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甲狀腺炎一般治療
一、藥物治療:
1.β-腎上腺素能受體阻斷藥 可改善甲狀腺毒症症狀。普萘洛爾30~60mg/d分次服用。
2.甲狀腺激素 可改善功能低下症狀及縮小腫大的甲狀腺。短暫性功能減退可應用數月至功能恢複正常並保持穩定後酌情停藥。永久性甲狀腺功能減退需終身替代治療。
3.腎上腺皮質激素 對預防再次妊娠複發可能有一定益處。有人主張分娩後即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潑尼鬆龍20mg/d,2個月後漸減量至停藥。但目前尚無統一認識。 二、預後:
大多數產後甲狀腺炎病人甲狀腺功能可在數月內恢複正常,對其自然病程的觀察發現約有11%的病人可複發。TPO-Ab滴度持續升高者,有形成持續性甲減的傾向。TPO-Ab陽性者,持續性甲減發病率12%~30%。TPO-Ab陰性者,約有1.4%發展為持續性甲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