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白血病一般治療
妊娠合並白血病西醫治療
一、治療:
1.支持療法:
1)保護性隔離。
2)發熱病人尋找原因,並應用廣譜抗生素。
3)成分輸血:貧血時可輸濃縮紅細胞。血小板極低時,可輸濃縮血小板。白細胞極度下輸入粒細胞或全血,或升白細胞的藥物,如粒細胞或粒細胞-巨噬細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300~600μg,1次/d皮下注射;或300μg,2次/d。
4)若診斷為DIC,按DIC處理。
5)防止病毒、真菌、細菌感染。
2.化療:
急性期因病情急,病程短,其治療仍應與非孕期一樣,但易引起流產,胎兒死亡率也高,多數主張在妊娠最初3個月內使用皮質激素和抗生素及多次輸新鮮血液,有助於胎兒的存活和降低孕婦死亡率,不應使用抗代謝類抗腫瘤藥物。妊娠早期患急性白血病者,學者一致認為應終止妊娠。終止妊娠宜在聯合化療獲得緩解之後才能進行,因為白血病發作時做人工流產容易引發感染和出血。妊娠中、晚期患白血病的孕婦,即使應用抗癌藥物,一般不會引起畸形。終止妊娠會使孕婦體內類固醇激素水平低落,以至白血病惡化,甚至死亡。多數學者認為妊娠中、晚期的白血病孕婦,應聯合化療並加強支持治療治療使病情緩解,使產婦出血和感染的危險將大大減少,並保持至足月,以求取較高的新生兒存活率。
1)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化療:常采用VDP方案或VDAP方案。
①VDP方案:①第1天長春新堿(V)1~2mg,靜脈注射,1次/周;②第1~2天柔紅黴素(D)40~60mg,靜脈注射,2次/周;③潑尼鬆(P)40~60mg/d,分次口服,連用28天。
②VDAP方案:①第1天長春新堿(V)1~2mg,靜脈注射,1次/周;②第1~2天柔紅黴素(D)45mg,靜脈注射,2次/周;③第16~28天門冬酰胺酶(A)5000~10000U,1次/d;④第1~28天潑尼鬆(P)40~60mg/d,分次口服。
2)急性非淋巴細胞白血病:化療常采用TADP方案:
①第1~7天6-硫代鳥嘌呤(6-TG)100~150mg,1次/d,口服,連用7天;
②第1~7天柔紅黴素(D)45mg,靜脈注射,連用7天。
③第1~7天阿糖胞苷(Ara-C)150mg/d,靜脈注射連用7天。
④第1~28天潑尼鬆(P)40~60mg/d,分次口服,連用28天。
(3)慢性粒細胞的治療:可應用羥基脲,白消安、幹擾素等治療。
3.產科處理原則:
1)急性、慢性白血病經積極化療,病情完全緩解,無子女,可以慎重懷孕。孕期與血液科聯合監護病情變化。
2)妊娠早期發生急性白血病,應及時終止妊娠,術後化療。若病情危重,可以先化療,待病情緩解後再終止妊娠。
3)妊娠中晚期發病,應積極化療,並輔以支持療法。胎兒致畸期已過,化療中適當考慮藥物對胎兒影響,爭取在病情緩解後分娩,有希望得到1個成熟活嬰。也有人主張在病情危重時,剖宮產挽救1個活嬰。
4)分娩時處理:
①視病情配新鮮血、血小板、纖維蛋白原及凝血酶原複合物。
②盡量避免手術操作,除非有手術指征。
③防止產後出血,尤其注意預防產道血腫。
④防止感染,術中無菌操作。對白細胞低,成熟白細胞少,病情尚未緩解或應用激素治療時,更應預防感染發生。感染多發生在產道及肺部,一旦出現高熱,應及時做細菌培養,應用廣譜抗生素控製感染。
產後出血及產後感染的發生與白血病的緩解程度密切相關。
5)新生兒處理:
①新生兒出生查血象及染色體。
②人工喂養:因妊娠結束,產婦將盡快進行化療,因此不宜母乳喂養。
③產前孕婦應用了大量皮質激素,新生兒出生後應用潑尼鬆2.5mg,2次/d,1周後逐漸減量。
二、預後:
1.通過病例分析,目前一致認為妊娠不會使白血病病情惡化,甚至有暫時改善的可能,與孕期ACTH及腎上腺皮質激素分泌增多有關。偶有惡化病例,可能是疾病本身發展趨勢。
2.慢性白血病孕婦的流產率並不增加,但早產及死產發生率可達40%,可能與孕婦貧血有關。產後出血較一般產婦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