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腺類癌一般治療
胸腺類癌西醫治療
一、治療
胸腺類癌治療分為手術治療、放射治療和化療。
1.手術切除:多數學者認為胸腺類癌無論瘤體大小,均以盡早手術行腫瘤完整切除。對無法完整切除的較大胸腺類癌腫瘤也應行姑息性切除,術後再輔以放療及化療,也可提高生存率。影響術後存活率的主要因素包括腫瘤包膜浸潤、局部複發、合並Cushing’s綜合征和腫瘤遠處轉移等。對於合並異位ACTH的胸腺類癌手術切除病灶後,其庫欣綜合征可獲明顯緩解。 胸腺類癌切除術後的複發率為20%左右,臨床資料顯示有的病例甚至在術後9~10年複發,不少學者仍主張再次手術切除複發病灶,並認為部分病例仍有治愈的可能。
2.放射治療:放療對於胸腺類癌的原發灶或轉移灶均有一定療效。術後常規放療對於減少局部複發有一定價值,均可使腫瘤有不同程度的縮小,但放療對抑製遠處轉移無效。
3.化療:胸腺類癌伴全身轉移可應用化療,其藥物一般可使用MMC、環磷酸胺(CTX)、VCR、ADM、DDP及5-Fu等。
二、預後
影響預後的因素有切除完整性,病理類型,分化程度及是否合並有內分泌症狀。胸腺類癌惡性程度較低,手術完整切除的病例一般可獲得臨床治愈。癌分化低,則惡性程度較高,術後易複發或轉移,因腫瘤合成ACTH導致臨床上有異位庫欣綜合征的患者比臨床上無神經內分泌症狀的患者的預後也要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