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管內轉移性腫瘤一般治療
椎管內轉移性腫瘤西醫治療
一、治療:
椎管內轉移瘤通常壓迫脊髓和神經根引起脊髓功能障礙或頑固性疼痛,往往以單純放療或手術後加放療作為姑息性治療。血液係統惡性腫瘤,如淋巴瘤及其白血病均可侵犯脊髓或神經根,通常隻作放療選擇。
對椎管內轉移瘤的治療強調以手術治療、放療及生物治療為主的綜合治療。手術治療的主要價值在於可以減輕脊髓及神經根受壓程度,減輕疼痛,可能盡量切除腫物,明確病理診斷為術後放療及化療提供依據。
1.椎管內轉移瘤的手術治療:
1)適應證:
①全身情況尚能耐受手術者;
②轉移瘤壓迫脊髓明顯且為單發者;
③劇烈疼痛行各種非手術治療無效者;④原發癌已切除後出現的椎管內轉移瘤。
2)禁忌證:
①合並全身廣泛轉移者;
②原發病灶已屬晚期
;③發病72h內已出現完全性弛緩性截癱者;
④雖為轉移瘤但無脊髓明顯受壓者。
3)手術原則:
主要是作充分的椎板切除減壓,並盡量作腫瘤切除以解除對脊髓的壓迫。對個別頑固性疼痛者可做脊髓前外側索切斷術或前聯合切開術。轉移瘤病灶常與硬脊膜粘連緊密,隻能做到部分或大部分切除,有的隻做到活檢。因此,術後再輔以放療或化療,使症狀進一步得到緩解。
2.椎管內轉移瘤的放療:
無論是單獨進行或術後輔以放療,均取得一定效果。由於正常脊髓組織對放射耐受程度極為有限。因此,在選擇放射劑量時,應該對因高劑量放射引起的脊髓損害和因低劑量無法抑製腫瘤生長而導致的脊髓功能障礙進行權衡。在現代放療設備與精確計劃下,標準劑量為每天180~200rad,總劑量為5700~6100rad,放射並發症大約為5%。放射劑量在6800~7300rad,放射並發症高達50%。不少學者對椎管內轉移瘤推崇3000rad放射總量,每次300rad,共放射治療10次。
3.放射治療所引起的副作用分為兩類:
瞬間放射性脊髓損害和遲發性放射性脊髓損害。瞬間放射損害症狀通常為突發的,電擊樣疼痛由脊柱向肢體放射,症狀通常對稱分布,神經係統檢查常無特殊陽性體征,瞬間放射性脊髓損害症狀主要是由於脊髓後柱與側方脊丘束神經纖維脫髓鞘所致,絕大多數病人未經特殊治療,臨床症狀可以不同程度地自發性恢複。遲發性放射性損害,通常表現數月的進行性神經功能障礙,包括感覺麻木、溫痛覺減退等,往往持續數周至數年。雖然通過使用類固醇激素或高壓氧治療後可獲得臨床改善,但總的說來,尚無有效的辦法治療遲發性放射性損害。
1)椎管內轉移瘤的化學藥物治療:主要決定於原發性腫瘤的類型,有學者雖試用插管化療治療神經係統腫瘤,但尚無論據證明該方法比單純靜脈給藥能延長生存率。
2)對轉移瘤侵犯椎體引起廣泛破壞,導致嚴重椎體壓縮骨折者,一般狀況較好時,進行根治性腫瘤切除,並以人工椎體植入輔以內固定技術,將有助於延緩截癱發生和護理,提高病人生存質量。
二、預後:
1.椎管內轉移瘤單純放療或手術後加放療作為姑息性治療,預後極差。普遍認為,對椎管內轉移的病人,無論作何種手術,術後存活率很少能超過1年以上,若出現截癱,手術後神經功能的改善不明顯。手術治療、放療及生物治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對患者生存率改善也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