跗骨與周圍關節結核一般治療
一、藥物治療
對沒有明顯死骨的病例用非手術治療。休息、局部製動和抗結核藥物的應用等方法。對於有明顯死骨、膿腫即將破潰,或非手術療法無效且無手術禁忌證者,可做病灶清除術。
有作者發現在成人足的三個主要骨(跟、距、舟骨)之一全部切除後,仍可保持相當好的功能,在切除病變的同時要考慮足骨的再排列,有計劃地截骨改造及植骨,以保留足的功能,如在舟狀骨完全切除時應當將骰骨的一部分截除。其他跗骨單個病變者亦可切除。有寒性膿腫及瘺管時並不妨礙手術,關鍵在於病變切除後,縫合皮膚時不能有張力,皮膚的切除要盡量少些,以保證手術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