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火器傷一般治療
脊髓火器傷西醫治療
一、治療
1.開放性脊髓損傷一般不影響脊柱穩定性,對搬運無特殊要求。
2.優先處理合並傷,積極抗休克治療。
3.早期全身大劑量應用廣譜抗生素、TAT,預防感染。
4.傷後早期實行清創術
應爭取傷後6~8h內進行。原則是沿傷道消除壞死組織和可見異物、遊離骨片。胸壁上傷口清創僅限於軟組織內,不進入胸腔。
5.椎板切除術的適應證
(1)椎管內異物、骨片壓迫脊髓或存在易引起感染因子(如子彈進入椎管前先穿透腸管)。
(2)椎管內有血腫壓迫脊髓。
(3)腦脊液漏嚴重。
(4)不完全損傷者在觀察過程中症狀惡化,奎肯試驗提示椎管內有梗阻。一般應另作切口。手術目的是椎管內清創,去除椎管內異物、骨片、血塊,如硬膜未破損,一般不應切開,以免汙染脊髓組織;已破損者,應擴大切開,探查脊髓,清除異物,碎爛的脊髓可輕輕吸除。清除後,縫合修補硬膜。
6.繼發於低速彈火器傷的脊柱不穩定是很少見的,
發生不穩定的原因多數是醫源性原因引起的,常常是由於不正確或者過分追求減壓效果的多個椎板切除減壓導致。因此在椎板切除術前應對此有足夠的認識。
二、預後
脊髓火器傷常伴有危及生命的內髒損傷和休克。據英國著名的脊髓損傷專家Ludwig Guttmann統計,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死亡率高達70%~80%。此後由於抗休克治療的加強,抗生素的廣泛應用,向後送病人條件改善及脊髓損傷中心的建立,死亡率逐漸下降,至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期已低於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