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梅毒一般治療
一、治療
對患早期梅毒的懷孕婦女建議給予2劑240萬u的苄星青黴素G肌注(每周每側臀部各注射120萬u)。對患晚期梅毒或神經性梅毒的非妊娠病人應作隨訪性治療。有時這種治療後可發生嚴重的Jarisch-Herxheimer反應,導致自發性流產。對青黴素過敏者,可在脫敏後給予青黴素治療。在適當治療後3個月,大多數病人的血清學試驗為陰性,6個月後幾乎所有病人均為陰性。由於紅黴素治療對母親和胎兒均不適宜,故不建議使用。禁用四環素。
對早期先天性梅毒(確診或懷疑病例),1998年的CDC指南建議給予水溶性青黴素G,每次50000u/kg,每12小時靜注1次,生後7日內連續使用,然後增加至每次50000u/kg,每8小時靜注1次,再用3日,總療程為10日。如果不能作靜注,可給予普魯卡因青黴素G每次50000u/kg,每日1次,總療程為10日。但是肌注不能達到足夠的治療中樞神經係統感染的藥物濃度,產生疼痛和肌注困難(因為肌肉量少),並可引起無菌性膿腫和/或普魯卡因毒性。對於腦脊液檢查正常,沒有其他疾病的活動性體征(如長骨X線檢查陰性,全血細胞計數正常),在宮內接受或未接受標準青黴素治療的嬰兒,可給予單劑苄星青黴素G50000u/kg肌注,或在隨訪期間內分次肌注。對沒有接受過任何治療的母親,許多專家更願意采用10日全程治療。如果還沒有發生嚴重的損害,預後通常良好。對母親和其他感染家屬也應進行治療。
對新發現的嬰幼兒和兒童先天性梅毒,在治療開始前先作腦脊液檢查。因為尚未建立適宜的緩和劑量治療方案,CDC建議對任何患晚期先天性梅毒的兒童,給予水溶性結晶青黴素G20萬~30萬u/(kg。d),分4次靜注(達到成人劑量),共治療10日。許多病人未恢複血清學檢查陰性,但是有抗體效價(如VDRL)下降4倍。對間質性角膜炎用皮質類固醇和阿托品滴劑治療;並應請眼科專家會診。對神經性耳聾的患兒,用青黴素加一種皮質類固醇治療可能有益;如強的鬆0。5mg/(kg。d),分次口服,治療1周,接著0。3mg/(kg。d)治療4周,然後在2~3個月內逐漸減量。對患兒進行長期監督,對其接觸者也應隨訪觀察。
二、預後
有資料顯示,未經治療的早期妊娠梅毒婦女,胎兒的存活率僅為50%左右,大部分胎兒會成為先天性梅毒兒。
早期潛伏期梅毒婦女的胎兒存活率雖然在80%左右,但超過一半的孩子在幼兒期會成為先天性梅毒兒。
早期先天病變較後天梅毒為重,腦膜血管神經梅毒多見,可引起抽搐、智力障礙。發生視神經萎縮時可使視力受損,可發生偏癱或完全性麻痹。發生腦膜炎時可致命。晚期先天梅毒較輕、心血管受累少,骨骼、感官係統如眼、鼻受累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