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增生一般治療
一、治療原則
明確診斷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的類別,查清不典型增生的原因,針對性是否有多囊卵巢、卵巢功能性腫瘤或其他內分泌功能紊亂等,再結合年齡、內膜增生的類型、對生育的要求等采取不同的治療方案。可采用藥物治療或手術治療。
(1)不同的年齡不同的考慮
①年輕切盼生育者,要防止過分診斷,過分處理。卻勿診斷未能肯定即切除其子宮。在臨床實踐中,這種錯誤卻不乏其例。所以,對於年輕未育婦女內膜活檢的診斷,如發現有可疑,應有多位專家會診和論證,明確內膜增生或內膜腺癌的鑒別診斷。
②圍絕經或已絕經婦女可能存在著子宮內膜不典型增生有合並癌,可考慮子宮切除。應注意不要過分保守,為明確診斷時卻勿切割內膜而造成不良後果。應注意有無癌肌層浸潤的情況而選擇恰當的手術範圍。
(2)針對不同的內膜增生,有不同的處理原則
①子宮內膜單純增生及複雜增生:
A.年輕患者:多為不排卵性功血,應測基礎體溫,確為單相不排卵者,可采用促排卵治療。
B.生殖期:一般刮宮一次即可控製出血,如刮宮後仍有出血,應行宮腔鏡檢及B超以除外黏膜下肌瘤或其他器質性病變。生殖期也可能有不育並臨床表現為不排卵的多囊卵巢綜合征者,則按多囊卵巢綜合征治療。
C.絕經過渡期:常屬不排卵功血,若刮宮止血後月經稀發且血量多或流血時間長,則每兩個月周期性孕酮治療,共3個周期後隨診觀察。
D.絕經後期:應詢問是否用單純雌激素替代療法。刮宮後可暫停替代療法或加用孕激素。
②內膜不典型增生:
A.絕經過渡期或絕經後期:子宮切除。既然年齡是內膜增生惡變的主要高危因素,對於這一組年齡患者以切除子宮為宜。
B.年輕或生殖期盼生育者:藥物治療。不典型增生是潛在惡性的癌前病變,如果不治療,20%將發展癌。但癌發生在年輕患者較為少見,而且,對年輕及生殖期患者,藥物治療效果好。故可選擇藥物治療,以保留生育機能。
二、藥物治療
(1)促排卵藥物:促排卵藥物有舒經酚及絨促性素。一般多用於子宮內膜輕度不典型增生患者。氯米酚用量50~100mg,1次/d,周期第5~9天服用,必要時用藥期也可延長2~3天。
(2)孕激素類藥物:孕激素類藥物可以抑製雌激素引起的子宮內膜增生。其作用機製:
①通過下丘腦及垂體而抑製排卵及垂體促性腺激素的分泌,使血清E2水平下降相當於早濾泡期。
②減少子宮內膜的雌激素核受體水平。
③抑製子宮內膜DNA合成。
④增加雌二醇脫氫酶及異檸檬酸脫氫酶活性,從而增加雌二醇向雌酮等活性較弱的雌激素轉化。
常用的孕激素有黃體酮、己酸羥孕酮、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和醋甲孕酮。用藥方法及用藥劑量根據內膜不典型增生的程度不同而有區別,輕度不典型增生可以黃體酮30mg肌注,周期第18天或20天開始,共用藥5~7天,使內膜轉化為分泌期。以後徹退出血行經時,使增生的內膜脫落。中度或重度不典型增生者,不取周期性用藥方法,而連續性應用。各作者所報道的激素用量不一致,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劑量小者僅有10~30mg/d,劑量大者為200~800mg/d。醋甲孕酮40~160mg/d、己酸羥孕酮125mg/隔天1次。必須堅持持續用藥,斷斷續續的間隔用藥將極大的影響效果。
(3)達那唑是一種乙炔基睾丸酮(ethinyl-testosterone)的衍生物,是治療內膜異位症的常用藥物。對子宮內膜有較強的抗增殖作用。以200mg/d的劑量治療3個月,對子宮內膜增生有明顯效果。
(4)棉酚是我國用來治療子宮內膜增生性功能性子宮出血及子宮內膜異位症的有效藥物。
作用機製:抑製卵巢,抑製子宮內膜的增生。治療後,內膜病理形態呈高度萎縮,超微結構有明顯退性變。
(5)GnRH促效劑可提高血液促性腺激素水平,使垂體中促性腺激素庫存衰竭從而抑製垂體,使雌二醇水平降至絕經後水平。
以上諸藥,均以三個月為一療程。每完成一個療程即刮宮或取子宮內膜作組織學檢查,根據對藥物的反應,或停止治療,或對藥物的劑量酌量增減。治療期限不一致。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不等,平均9個月。其區別與發病的潛在病因的輕重有關。可根據定期內膜活檢的結果指導藥物的劑量及用藥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