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內膜間質肉瘤一般治療
一、手術治療
對於已經診斷為子宮肉瘤的患者,應該考慮給予及時的手術治療。
手術範圍:腹式全子宮切除、雙附件切除、盆腔及腹主動脈旁淋巴結選擇性切除。
注意事項:需留取盆腹腔衝洗液行細胞學檢查,徹底地探察橫膈、大網及上腹腔。
(1)低度惡性內膜間質肉瘤
手術範圍:行全子宮及雙附件切除術,不宜保留卵巢。即使發生廣泛轉移,仍應將病灶盡可能切淨。
原因:腫瘤為性激素依賴性腫瘤,分泌的性激素可能刺激隱匿的腫瘤生長。且易向宮旁及附件、宮頸浸潤。
肺轉移患者行肺葉切除術。
(2)高度惡性子宮內膜間質肉瘤
術後易複發。對晚期患者,可做姑息性手術,以緩解症狀,術後輔助放療和化療。
二、化療
(1)低度惡性子宮內膜間質肉瘤:用以順鉑(DDP)或異環磷酰胺(IFO 1.5g/m2,1次/d,5天,每3周1次)為主的方案。
(2)高度惡性子宮內膜間質肉瘤:用IAP方案(異環磷酰胺 ADM 順鉑)。
(3)常見方案:
順鉑(DDP)75mg/m2,靜滴/腹腔注射。
表柔比星(EPI)-ADM 40~60mg/m2,靜滴。
IAP方案:異環磷酰胺(IFO) 4g/m2,靜滴(用美司鈉0.8g/m2,0,4,8h 靜注)。
ADM 30~40mg/m2,靜滴。
1天化療,每3周重複1次。
三、放療
適應證:術後有殘存病灶者、Ⅰ期以上患者、高度惡性子宮內膜間質肉瘤。
(1)術後體外照射
需根據術後殘瘤及轉移灶的情況製定治療方案,術後體外照射的設野與術後預防性盆腔照射大致相同,如盆腔中心部位有肉瘤殘存:全盆腔照射腫瘤量提高到40Gy,中央擋鉛四野照射仍為15Gy。盆壁腫塊較大:在完成全盆及四野照射之後可再縮野照射10~15Gy。腹主動脈旁淋巴結陽性:另外設野,照射劑量為45~55Gy,每周8.5Gy,4~6周內完成。
當病變範圍超出盆腔範圍時,可再在上腹部增設一野,照射野麵積根據病變範圍劃定,對肝、腎部位需要擋鉛遮蓋。如肺部轉移灶範圍較小時,可以對肺部轉移灶設野行體外照射。
(2)腔內放射
術前采用遙控後裝腔內放療。
劑量:以子宮頸癌腔內放療的參考點(A點)為準,以15~20Gy為宜,最好能使子宮得到均勻分布的劑量。
術後陰道殘端有肉瘤殘存時,在體外全盆腔照射之後,可與盆腔四野照射同時補充腔內放射,劑量參考點為黏膜下0.3cm,可給予總量24~30Gy,分3~5次完成,間隔為4~7天,
四、孕激素類藥物治療
適應症:孕激素受體、雌激素受體陽性患者。
注意事項:應長期應用,一般主張1年以上。
常用藥物:
(1) 醋酸甲地孕酮(megestrol acetate)
160mg口服,1次/d,長期維持。
(2)甲羥孕酮(me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MPA)
200mg口服,1次/d,長期維持。
(3)己酸羥孕酮(17α-hy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
500mg肌注,1次/d,1月後改為500mg,每周2次,維持,或改上述口服藥長期維持。
對孕激素受體陰性者,先應用他莫昔芬(三苯氧胺10mg bid,po),增加腫瘤對孕激素類藥物的敏感性,然後再應用甲羥孕酮(MPA)或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