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產道異常性難產一般治療
一、治療
1、宮頸水腫
若宮頸口停滯在5~6cm不繼續開大,則應行剖宮產術。若宮頸口近開全,水腫的範圍不大,可在行陰道檢查時上推胎頭,調整胎頭位置,解除胎頭與恥骨之間的壓迫,用手指輕輕把水腫部分的宮頸上推,使其消退,有時可經陰道分娩。還可試行水腫部位注射阿托品0.5mg或東莨菪堿0.3mg,也可試用宮頸旁組織封閉,即以0.25%普魯卡因注射,每側5ml,用藥後觀察1~2小時仍不見緩解,宮口不能繼續擴張宜行剖宮產術。
2、如係宮頸瘢痕妨礙宮口繼續擴大
不宜久等,即行剖宮產術為宜,以防裂傷。宮頸堅韌者少見,多合並有其他並發症,也宜剖宮產結束分娩。
3、子宮頸癌若在妊娠期發現
當行剖宮取胎中止妊娠,若已近妊娠晚期或臨產時更應剖宮產,後給予放射治療。若病變範圍許可也可行根治手術。
4、子宮肌瘤若在子宮下段且充塞部分盆腔者阻塞產道
須剖宮產。若不影響產道須預防產後出血。子宮肌瘤挖除術後妊娠足月者須嚴密觀察,以防宮縮引起子宮瘢痕破裂。
5、卵巢腫瘤如在妊娠早期要嚴密觀察
待妊娠14~18周時行手術切除。卵巢腫瘤若占據小骨盆腔之一部分者阻塞產道,可行剖宮產,並手術切除腫瘤。在卵巢腫瘤切除時,均需做快速病理檢查,以確定其性質,如惡性腫瘤根據病情進一步處理。
6、單純陰道側壁囊腫可行穿刺抽液
待分娩後作適當處理。陰道腫瘤少見,可根據具體部位、大小作適當處理,以不影響產道為原則,如阻塞產道,則應剖宮產。
7、產道畸形盡可能在孕期確診,
並估計對分娩影響的程度,臨產時作相應的處理。若為殘角子宮妊娠,應行剖宮產術,並切除其殘角子宮。雙角子宮經過Strassmann手術後妊娠者,分娩時應嚴密觀察,預防癱痕破裂,應放寬剖宮產指征。此類多有胎盤粘連,分娩後預防出血。
8、會陰部水腫嚴重者可在無菌條件下行多點穿刺放水腫液
分娩後預防感染。陰部靜脈瘤應預防破裂,一旦破裂,應壓迫和縫紮止血,並在分娩後作適當處置。會陰堅韌者適時作會陰切開術,以減輕會陰裂傷。
二、預後
1、軟產道異常對產婦的影響
(1)分娩時間延長,使產婦疲勞,對有合並症的產婦如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心、肺疾病者不利,手術產率增加。
(2)如胎位異常及(或)旋轉異常,分娩停滯,致成難產和產傷。
(3)胎膜早破,產程延長,引起宮內感染。
(4)產鉗助娩、穿顱術等手術產,產傷機會增多。
(5)軟產道擴展受阻,導致陣痛異常,不利於分娩。
2、對胎兒的影響軟產道異常時
產道的擴展開大受阻,產程延長,引起胎兒缺氧酸中毒,宮內窒息,生存者腦後遺症多。頻頻的檢查包括肛門檢查和陰道檢查,可引起宮內感染而威脅胎兒生命。
據統計,胎兒死亡中軟產道難產占65%,因骨產道異常胎兒死亡占20%,軟產道異常胎兒死亡的65%中,35.7%為軟產道開大不全,29、3%為手術產所致。第二產程延長分娩者,胎兒窒息及死亡率均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