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阿米巴性角膜炎一般治療
棘阿米巴性角膜炎西醫治療
一、治療:
1.藥物治療:
目前常用的藥物有如下幾類:
1)陽離子防腐劑:
體外試驗表明陽離子防腐劑有很強的殺滅棘阿米巴滋養體及其包囊的作用,其作用機製是幹擾了膜的功能。臨床上無論是作為首選用藥,還是在其他藥物治療失敗的情況下,都顯示了良好的療效。目前常用的是0.02%的氯已定(chlorhexidine)和0.02%的聚六甲基雙胍(polyhexamethyl biguanide PHMB),對角膜上皮沒有明顯的毒性作用。
2)芳香族雙脒:
芳香族雙脒(Aromatic diamidines)類藥物可以抑製棘阿米巴DNA的合成,對滋養體和包囊均有效。這類藥物是應用最早的、能有效控製阿米巴角膜炎的藥物,與陽離子防腐劑具有協同作用。陽離子防腐劑能夠破壞膜的功能,有利於芳香族雙脒類藥物進入蟲體發揮作用。二者聯合使用,是目前最常用的治療方案。常用的有0.1%普羅帕脒,0.15%依西雙溴丙脒。但長時間應用對角膜組織可產生藥物毒性反應。體外試驗證實,二甲基亞碸可增加藥物對包囊的穿透性,明顯加強普羅帕脒的殺滅包囊的作用。
3)氨基糖苷類抗生素:
巴龍黴素和新黴素與芳香族雙脒類藥物合用,可進一步提高療效。新黴素具有類似洗必泰和PHMB的作用,可以破壞棘阿米巴的外膜,促進芳香族雙脒類藥物進入蟲體發揮作用,但對包囊無效。應用過程中也應注意其毒性作用,避免長期使用。
4)咪唑類:
咪唑類可以影響棘阿米巴細胞壁的穩定性,在治療過程中起到輔助作用,單獨用藥往往無效。藥物主要包括克黴唑、氟康唑、酮康唑、伊曲康唑和咪康唑等。
5)糖皮質激素:
在抗棘阿米巴治療的同時,是否應用糖皮質激素,目前尚有爭議。在體外試驗中,糖皮質激素能夠抑製棘阿米巴的包囊形成和脫囊過程,有利於角膜炎的治療。但在動物試驗中,此過程沒有得到證實,相反,應用糖皮質激素可加重角膜的浸潤和基質中膠原組織的壞死。因此,除非合並有鞏膜炎或葡萄膜炎,對於糖皮質激素的使用應該慎重。
藥物治療應采用聯合用藥的方式,在治療的不同階段用藥方法也不同。
急性期強化治療:用0.02%的氯已定或0.02%PHMB聯合0.1%的羥乙磺酸丙氧苯脒,晝夜每小時1次局部點藥,連續48~72h,同時可應用0.5%新黴素滴眼液作為三聯治療;第4~7天,白天每2h、夜間每4h用藥1次。
維持期治療:每4h用藥1次,如果出現藥物毒性反應,可停用Brolene,繼續氯已定或PHMB和新黴素治療,3周後結合臨床情況逐漸減少用藥次數。
2個月後可單獨應用0.02%的氯已定或0.02%PHMB或0.1%Brolene,2~4次/d,療程應該超過6個月。
如果上述治療效果不佳,可加用咪唑類藥物,可用1%的克黴唑點眼,口服酮康唑,每天200~600mg;或伊曲康唑,200mg,2次/d。
治療過程中應該注意阿米巴混合細菌、病毒或真菌感染的情況,如果臨床懷疑混合感染,應該及早根據微生物檢查結果,同時進行抗菌或抗病毒治療。
6)促進潰瘍修複的藥物:
在角膜潰瘍進入修複階段,可輔助應用表皮生長因子和纖維連接蛋白等藥物,以及眼表潤滑劑,如透明質酸鈉等。
2.手術治療:
在藥物治療無效,角膜炎症進行性加重的情況下,應及時手術,切除病灶,控製炎症,挽救視力和眼球。如果炎症尚未累及角膜全層,可行板層角膜移植術;若為炎症已累及角膜全層,合並大量前房積膿,則應行穿透性角膜移植術。
二、預後:
1.早期診斷,及時治療,預後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