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與違法藥店簽訂“私了協議”

作者:養生專家  時間:2013-08-09 00:00:00  來源: 大眾養生網

導語:近日“職業藥品打假人”高敬德曝出:假藥經銷商竟然與藥監局簽訂私了協議,並且還有藥監局的公章。讓我們再一次對藥監局部門表示了懷疑。

本報訊 據中國之聲報道,“職業藥品打假人”高敬德來杭州打假,一份與藥店的“私了協議”上,竟然出現藥監部門的公章。打假人認為,執法部門有“貓膩”;而藥監局則表示,自己被“下套”了。

藥監局約打假人“了結”

高敬德,“全國職業藥品打假第一人”,從2003年開始輾轉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進行藥品打假。最近,因為一起假藥案,他再次來到杭州,與杭州市藥監部門打起了交道。

高敬德說,被他舉報的江幹區神龍保健用品商店“買通”了杭州市藥監局江幹分局,要跟他“私了”。

據高敬德介紹,江幹區藥監局5月15日曾經打電話讓他到藥監局協商,跟賣家做一次性了結。6月23日,藥監局將高敬德叫來,簽署了“協商意見”,意見全部是由藥監局起草,並蓋了章。

據高敬德出示的“協商意見”原件,記者發現,在協議最後除了雙方的簽字外,的確有“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幹分局”的紅色公章,時間是2011年6月23日。

高敬德說,這是當天藥監部門通知他們一起,去藥監局協商簽訂的,當時有江幹分局的工作人員在場,簽名後他們加蓋了公章。

局長表示“欠考慮”

據江幹分局莫清蘭局長介紹,2009年11月20日和12月份,藥監部門分別去查了兩次,當時在“神龍”這一家就查到了價值2萬餘元的涉假保健品。

“舉報人和當事人簽協議,為何藥監部門要蓋公章?”莫清蘭的解釋是,當時是“神龍”的人來藥監局,要求與舉報人私了,他們隻是做了一個見證。

藥監局牽線讓舉報人和當事人“私了”是否合適?莫清蘭表示,當時的確是“欠考慮”,高敬德是職業打假人,藥監局被他“下套”了。“當時我覺得不是很合適,也提出過疑問。這是兩家的意見,我們就沒有太多堅持。原來不蓋章的,最後簽完了,高敬德提出一定要我們(藥監局)蓋章。我們沒想這麼多。”莫清蘭說。

■ 調查

假藥被舉報兩年仍在售

據莫清蘭介紹,“神龍”的案件至今還在辦理當中。藥監局曾向產品生產地的相關部門發函核實,但是一直沒有回音,因此一直沒有結案。

莫清蘭說,高敬德舉報以後,由於不是“藥”字號,職能不是很清楚,不明確產品到底是什麼,因此藥監局需要去核實。這個過程做得時間比較長。

記者實地調查發現,2年前被舉報的這些假藥,在神龍保健品商店所處的杭州市天城路上至今仍有銷售。

“為何被打假的保健品,還在明目張膽地銷售呢?”對記者的疑問,莫清蘭表示,保健品的監管有難度,就像城鄉接合部的非法診所一樣,檢查人員一來,都閉門歇業,檢查人員一走,又開始開張攬客。

據了解,保健品店往往隻要一張工商營業執照就能做生意,目前“食品安全法”僅僅針對食品,對於保健品卻沒有相關的管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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