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骨骨折疾病病因
一、發病原因
顱骨骨折的發生是因為暴力作用於頭顱所產生的反作用力的結果,如果頭顱隨暴力作用的方向移動,沒有形成反作用力,則不致引起骨折。顱骨具有一定的彈性,在準靜態下,成人顱骨承受壓縮時最大的應力鬆弛量為12%,最大的應變蠕變量為11.5%左右。同時,顱骨的內、外板拉伸彈性模量、破壞應力和破壞應力對應變率的敏感性亦有一定限度,其抗牽張強度恒小於抗壓縮強度,故當暴力作用於其上時,總是在承受牽張力的部分先破裂。如果打擊的強度大、麵積小、多以顱骨的局部變形為主,常致凹陷性骨折,伴發的腦損傷也較局限;若著力的麵積大而強度較小時則易引起顱骨的整體變形,而發生多發線形骨折或粉碎性骨折,伴發的腦損傷亦較廣泛。
二、發病機製
1.顱骨局部變形
顱蓋(穹窿部)遭受外力打擊時,著力部分即發生局部凹曲變形,而外力作用終止時,顱骨隨即彈回原位。若暴力速度快、作用麵積小,超過顱骨彈性限度時,著力的中心區即向顱腔內呈錐形陷入,內板受到較大的牽張力而破裂。此時如果暴力未繼續作用於顱骨上,外板可以彈回而複位,故可以保持完整,造成所謂單純的內板骨折,是為後期外傷性頭疼,或慢性頭疼的原因之一。如果暴力繼續作用,則外板亦將隨之折裂,造成以打擊點為中心的凹陷及其外周的環狀與線形骨折。若致傷暴力的作用仍未耗盡或屬高速強力之打擊,則骨折片亦被陷入顱腔內,而形成粉碎凹陷性骨折或洞形骨折。
2.顱骨整體變形
頭顱的骨質結構和形態,猶如一個具有彈性的半球體,顱蓋部呈弧形,顱底部如斷麵,恰如弓與弦的關係。在半球體的任何一處加壓,均可使弓和弦受力而變形。例如,當側方受壓,頭顱的左右徑即變短而前後徑加大;反之,若為前後方向的暴力常使矢狀徑縮短則橫徑相應變長。因此,當暴力為橫向作用時骨折線往往垂直於矢狀線,折向顳部和顱底;當暴力是前後方向,骨折線常平行於矢狀線,向前伸至顱前窩,向後可達枕骨,嚴重時甚至引起矢狀縫分離性骨折。此外,當重物垂直作用於頭頂部及因臀部或足跟著地的墜落傷,暴力經脊柱傳至顱底。這兩種情況,無論是自上而下還是自下而上,其作用力與反作用力都遭遇在枕骨大孔區,引起局部變形,輕者造成顱底線形骨折,重者可致危及生命的顱基底環形骨折,陷入顱內。
3.顱骨的拱架結構
顱蓋與顱底均有一些骨質增厚的部分,作為顱腔的拱柱和梁架,能在一定程度上對抗外力的壓縮或牽張,起到防護顱腦損傷的作用。顱蓋的增強部分有:鼻根、額部顴突、乳突及枕外粗隆四個支柱;於其間又有眶上緣、顳脊、上項線及矢狀線四個位居前方、側方、後方及頂部中央的骨弓,形成堅強的拱柱。顱底的增強部分有:中份的枕骨斜坡、兩側有蝶骨脊和岩錐,形成梁架,有力地支撐顱底、承托顱腦,並與周圍的顱蓋部支柱相接,結合為有相當韌性和彈性強度的顱腔,完美地保護著神經中樞。當頭顱遭受打擊時,暴力除了引起局部顱骨凹曲變形之外,同時也將造成不同程度的整體顱骨變形,若暴力的能量在局部全部被吸收,消耗殆盡,則僅引起凹陷性骨折或著力部的損傷;如果暴力的能量並未耗竭,繼續作用在頭顱上,則由於顱骨的整體變形,骨折線將通過著力點沿顱骨的薄弱部分延伸,也就是在增厚的拱架間區發生折裂。這種規律不僅見於顱蓋骨折,尤其多見於顱底骨折,由於顱底厚薄不一,含有許多孔、裂,因而骨折線常經骨質薄弱的部分穿過。
4.顱骨骨折的規律性
暴力作用的方向、速度和著力麵積等致傷因素對顱骨骨折的影響較大,具有一定的規律性,概括如下:暴力作用的力軸及其主要分力方向多與骨折線的延伸方向一致,但遇有增厚的顱骨拱梁結構時,常折向骨質薄弱部分。若折線垂直橫斷拱梁結構,或引起骨縫分離,則說明暴力強度甚大。暴力作用的麵積小而速度快時,由於顱骨局部承受的壓強較大,故具有穿入性,常致洞形骨折,骨片陷入顱腔;若打擊麵積大而速度快時,多引起局部粉碎凹陷骨折;若作用點麵積較小而速度較緩時,則常引起通過著力點的線狀骨折;若作用點麵積大而速度較緩時,可致粉碎骨折或多發線形骨折。垂直於顱蓋的打擊易引起局部凹陷或粉碎骨折;斜行打擊多致線形骨折,並向作用力軸的方向延伸;往往折向顱底;枕部著力的損傷常致枕骨骨折或伸延至顳部及顱中窩的骨折。
暴力直接打擊在顱底平麵上,除較易引起顱底骨折外,其作用力向上時,可將顱骨掀開;暴力作用在顱蓋的任何部位,隻要引起了較大的顱骨整體變形,即易發生顱底骨折;頭頂部受力,骨折線常垂直向下,直接延伸到鄰近的顱底,暴力由脊柱上傳時,可致枕骨骨折;顱骨遭受擠壓時往往造成顱底骨折。頦部受擊時可引起下頜關節凹骨折,但頭部因可沿作用力的方向移動而緩衝外力對顱頸交界區的衝撞;上頜骨受擊時不僅易致頜骨骨折,尚可通過內側,角突將暴力上傳至篩板而發生骨折,鼻根部受擊可致額竇及前窩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