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臨床表現主要包括腹脹、惡心、嘔吐、煩渴、食欲減退、肌軟弱無力、肌張力減退、肌陣攣等。嚴重者可發生嗜睡、精神錯亂、甚至昏迷。眩暈、無力、心慌、震顫、出汗、饑餓、不安、精神錯亂、幻覺、頭痛、視力模糊、運動無力、共濟失調、麻痹、嚴重時可出現驚厥、甚至昏迷、肢端肥大症等還有性早熟表現,在成年男性可引起男子乳腺發育,在成年女性一般症狀不明顯,有時可致不規則子宮出血。少數肺癌、腎癌可產生催乳素,在女性引起溢乳和閉經,在男性導致性功能低下及乳房發育。肺癌、肝癌、腎上腺皮質癌、性腺腫瘤等可產生腎素,臨床上表現為高血壓、低血鉀、醛固酮分泌增多。此外,腫瘤還可異位分泌多種激素如促紅細胞生成素、降鈣素、內皮素等引起相應的綜合征。
二、診斷標準:
隨著實驗室方法的進步,現已可診斷出臨床上尚無異位內分泌症狀的病例。適合應用於臨床或研究工作中的診斷標準如下:
1.腫瘤患者出現激素分泌亢進綜合征,或出現血漿和/或尿液中激素測定值增高,其水平與腫瘤血供程度成正比。從腫瘤的供給動脈或靜脈取血測定,靜脈血中激素濃度顯著增高。
2.上述異常分泌的激素分泌不受體內因素的調節,也不能用超生理量的外源激素使之抑製(不可抑製性)。
3.可排除正常對應內分泌腺的機能亢進。
4.抗癌治療(腫瘤經手術切除、放療或化療)後,有關的內分泌症群、激素測定值下降,腫瘤複發或轉移,有關症群與生化異常可複發。
5.腫瘤組織含有被證實激素或含有與之相應的mRNA並可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