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病史:母親糖尿病史,妊娠高血壓史,新生兒窒息,早產,足月小樣兒,嚴重感染,硬腫症,溶血症,紅細胞增多症史;有胃腸外營養或用氨茶堿史等應定時監測血糖。
1.低血糖症:新生兒低血糖症狀不典型或無症狀,少數出現症狀,表現為反應低下,哭聲弱,拒奶且吸吮並,肌張力低下,蒼白,低體溫,呼吸不整,暫停,青紫等,嚴重者出現震顫,驚厥,昏迷等,發病在生後1~2d內居多,結合血糖監測可作診斷。
2.高血糖症:早期及輕症可無症狀,重症可表現為煩渴,多尿,體重下降,眼窩凹陷,脫水,甚至休克症狀,並可呈現驚厥,顱內出血等。
二、診斷:
1.低血糖症:按照傳統低血糖的診斷值(為全血標準)。
而Ogata ES提出血漿葡萄糖<40mg/dl為低血糖定義,血漿葡萄糖值應較全血高出10%~15%(Avery GB.Neonatology 4ed.1994∶572),國內目前比較一致,全血血糖<2.22mmol/L(40mg/dl)即為低血糖診斷標準。
2.全血血糖≥7mmol/L(135mg/dl)診斷為高血糖症。
3.血清胰島素水平(μU/L)/血糖(mmol/L)>0.3時,為不適宜的胰島素水平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