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肺源性心髒病一般治療
急性肺源性心髒病西醫治療
(一)治療
病情急劇,應積極搶救。
1.一般治療
臥床休息,吸氧,有嚴重胸痛時可用嗎啡5~10mg皮下注射,休克者應慎用。同時補充血容量,糾正休克。抗休克常用多巴胺20mg加入200ml液體中,開始20滴/min,根據血壓進行調節,使收縮壓維持在12kPa(90mmHg)。
2.溶栓治療
溶栓是藥物將纖維蛋白溶酶原轉變成纖維蛋白溶酶,以溶解血管腔內的纖維蛋白,縮小或消除血栓,恢複栓塞肺血管的血液循環,改善血流動力學和血氣交換,降低病死率。一般新鮮血栓或發病5天內效果最好,在發病2周內亦可采用。通常用於大塊肺栓塞(>2個肺葉)或肺栓塞伴休克者。常規治療方法:首先檢查血常規、血小板、凝血酶原時間(PT),激活的部分凝血酶原時間(APTT)。若無異常,尿激酶2萬U/kg加入100ml生理鹽水或5%葡萄糖溶液中,於2h內滴完。每4小時測1次APTT,當其恢複至對照組1.5~2.5倍時,給予低分子量肝素鈣溶液0.3~0.4ml皮下注射,2次/d,共7天。
3.抗凝治療
首選肝素,可防止肺栓塞的複發。具體給藥方法:①連續靜脈滴注法:負荷量為每小時2000~3000U或25U/(kg·h)維持。②間歇靜脈注射法:每小時500U,每8~12小時1次,24h後劑量減半。③間歇靜脈、皮下注射法:5000U靜脈注射,同時1萬U皮下注射,以後每8~12小時皮下注射1次。應用肝素使凝血時間延長1倍或APTT延長至對照值的1.5~2.5倍為所需用的肝素劑量。肝素治療48h後開始口服抗凝藥,常用的藥物為華法林。首次劑量為4mg,以後參考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調整劑量,凝血酶原活動度維持在20%~30%之間,凝血時間為正常的1.5~2倍,療程3~6個月。
4.手術治療
手術摘除動脈血栓主要用於大肺動脈栓塞(>50%肺動脈);患者處於嚴重休克或低氧血症經內科治療不改善;抗凝或溶栓治療有禁忌證,經肺動脈造影證實後均可行手術。
(二)預後
急性肺心病的病程長短不一,發展較快者於1h內死亡。較慢者可存活達15年之久。這主要取決於是否伴有肺動脈高壓、右心室壓、右心房壓和靜脈壓增高,引起右心室擴大,右心衰竭,以及複發性肺栓塞及慢性肺動脈高壓。文獻報道肺栓塞所致急性肺心病的自然史、病程及預後,受患者選擇、所用診斷標準,患者入選時的病期及隨訪時間等各種因素的影響,生存率或病死率不盡相同。
許多研究結果表明,肺栓塞所致急性肺心病的起病急,病死率較高,預後較差。根據文獻資料統計,急性肺心病的1h以內的病死率達11%,1h以上的病死率8%;病死率2年15%;3年20%;5年28.7%;10年53.8%。肺栓塞所致急性肺心病患者大多數死於心力衰竭、休克、少數發生猝死,個別死於心律失常或其他原因。心力衰竭死亡者多見急性右心室擴大、右心衰竭、左心衰較少。猝死大部分患者與惡性室性心律失常發作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