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腎靜脈血栓一般治療
新生兒腎靜脈血栓西醫治療
一、治療
1.一般療法
應注意保溫、給氧及控製感染。
2.外科療法
既往對單側NRVT曾較積極地采取腎摘除術而獲得存活,目前已基本廢除此療法,僅對晚期腎萎縮或持續高血壓時行腎摘除術。對腎(主)靜脈及下腔靜脈血栓形成,可采取血栓摘除術,以獲得該靜脈的再疏通。
3.糾正脫水和電解質紊亂:
改善低氧和低體溫,阻斷血濃稠、血黏滯度增高等血栓形成的主要環節。若補液和用利尿藥24h後尿量不見增加,應考慮合並有急性腎功能不全,應立即限製入水量,不超過每天的不顯性失水量和排尿量之和。
4.抗凝治療
(1)肝素:為首選藥。肝素為帶陰電荷的酸性黏多糖,分子量3000~5000 道爾頓,Cameron 等多年來給腎病患者每天皮下注射肝素1~2 次,預防靜脈血栓,故此合並證發病率低。劑量每次100U/kg,1~2 次/d,加入葡萄糖100~200ml中靜點,療程1~2 周。Rostoker(1995)用低分子肝素,因其半衰期較長,有較好的生物利用率且引起出血的副作用也少,對預防腎病有更好的效果。每天肌注1 次,成人4000U/d,用3~6 個月。
(2)蝮蛇抗栓酶:可降低血液黏稠度,抑製血小板凝聚、改善微循環。劑量0.25~0.5U 溶於5%葡萄糖溶液100ml 中緩慢靜點。1 次/d,3 周為一療程。
(3)華法林:與肝素有同樣的抗凝作用,長期應用可溶解纖維蛋白,增加AT-Ⅲ濃度,可用於需長期抗凝者。成人初劑5~10mg,/d,2~3 天後減至2.5mg/d,小兒量酌減。抗凝治療用多久尚有爭論。主要決定於腎病是否緩解或用至緩解後6 個月。患過一次血栓的病兒應長期堅持抗凝治療,或至少在腎病存在時應給予抗凝治療。在已有本病又合並肺栓塞者隻有用抗凝方可解除。腎病時不需常規給法華林,但如血清白蛋白<20g/L 及膜性腎病患者應予抗凝。
應用肝素可用全血凝固時間監測(達正常的2 倍)。用華法林可用血漿凝血酶原時間(約30s)監測。
5.纖溶治療
急性者可給纖溶酶原激活劑即尿激酶或鏈激酶治療。可於起病後3 天內靜點或經腎血管插管直接給藥,可溶血栓,改善腎功能,增加尿量。尿激酶用量2 萬~5 萬U 溶於葡萄糖200ml 中靜脈持續輸入,1 次/d,14 天為一療程。鏈激酶作用不如尿激酶,且可有過敏反應,故少用。但有人報道在小兒腎病合並肺動脈栓塞者用導管直接在局部輸入獲得良好效果,而無主要副作用。
6.抗血小板凝聚藥
(1)雙嘧達莫(潘生丁):為血栓素A2 合成酶抑製劑能抑製血小板凝聚,減少血栓形成。小兒用量5~10mg/(kg·d)。
(2)阿司匹林:為前列腺環氧化酶抑製劑,使前列腺環過氧化物轉化為血栓素A2 受阻而抑製血小板凝聚,用量應小,小兒1~3mg/(kg·d)。
7.手術治療
20 世紀50 年代以前提倡一側血栓時行緊急腎切除術,現主張用綜合保守療法。小兒急性期不宜手術,如2 個月後腎功能仍不改善或出現惡性高血壓者方可手術,嬰兒可等待4~6 個月時做選擇性腎切除。
二、預後:
不伴氮質血症的單側腎動脈血栓患兒,長期隨訪顯示這是一種自限性的疾病,高血壓可緩解,但腎發育即使在腎血流已恢複的情況下仍可能受損。若得不到及時診治,終至腎萎縮或頑固性高血壓或進展為腎功能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