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脈導管未閉一般治療
一、西醫治療
主要為手術治療。早產兒、嬰幼兒反複發生肺炎、呼吸窘迫、心力衰竭或喂養困難者應及時手術治療。無明顯症狀者,多主張於學齡前擇期手術。近年來,主張更早期手術。治療原則為:
1、診斷明確,除外禁忌證,原則上都應手術治療。手術適宜的年齡是4~5歲。
2、充血性心力衰竭內科治療無效者應緊急手術。
3、有症狀的動脈導管未閉者應盡早手術。
4、動脈導管未閉合並有嚴重的肺動脈高壓,出現右向左分流,禁忌手術。代償性動脈導管,除非同時矯治其他心髒畸形,不能單純手術閉合動脈導管。
5、手術方式,一般經左胸第4肋間,作未閉的動脈導管結紮、鉗閉或切斷縫合術。對導管粗大、重度肺動脈高壓、導管壁有鈣化、細菌性導管炎者,可在體外循環下手術。有些未閉動脈導管可在電視胸腔鏡下行導管鉗閉術。
6、合並其他心血管畸形的動脈導管未閉,如室間隔缺損、房間隔缺損等,可行一期或分期手術。如合並法洛四聯症、主動脈縮窄、大動脈錯位等,應一期手術。
二、外科治療:
手術結紮與切斷縫合手術。理想年齡為4-15歲,若病情進展快或反複呼吸道感染,心力衰竭,難以控製的感染性心內膜炎、充血性心力衰竭內科治療無效者、有症狀的動脈導管未閉者,診斷明確,除外禁忌證,原則上都應盡早緊急手術治療。
手術方式:
1、動脈導管結紮或鉗閉術:可經胸部後外側切口或電視胸腔鏡技術進入左側胸腔進行手術。
2、動脈導管切斷縫合術:即用2把導管鉗鉗閉動脈導管後,在兩鉗之間邊切邊連續縫合主動脈和肺動脈邊緣。
3、內口縫合法:即在全麻低溫體外循環條件下阻斷心髒血液循環,經肺動脈切口顯露並直接縫閉動脈導管切口。
4、導管封堵術:即應用心導管釋放一適當的封堵器材達到閉塞動脈導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