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內膜炎一般治療
心內膜炎西醫治療
一、抗生素的應用:
選擇抗生素要根據致病菌培養結果或對抗生素的敏感性。
應用抗生素的原則:
1、選用殺菌劑,如青黴素、鏈黴素、先鋒黴素、萬古黴素等。
2、劑量要大。按體外殺菌濃度的4-8倍給藥。若作殺菌滴價測定,以患者血清二乘積稀釋加入血培養出來細菌,如1:8或更高滴價無菌生長,表示抗生素有效和劑量已足。
3、療程要夠。一般需4-6周,對抗生素敏感性差的細菌或有並發症的頑固病例可延長至8周。
4、盡早治療。在連續血培養4-6次後即開始試驗治療,根據臨床特點及可能的感染途徑,致病菌可選用兩種不同抗菌譜的抗生素聯合應用。
二、藥物選擇:
1、致病菌不明確者:β-內酰胺環類抗生素(青黴素、頭孢黴素)和氨基甙類抗菌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聯合應用對大多數細菌有殺滅作用,故可首先選用。
2、致病菌為革蘭氏陽性球菌時,可選用前述藥物聯合治療。
3、革蘭氏陰性杆菌感染,亦可選用頭孢黴素。
(四) 黴菌感染可用二性黴素,首次10mg加入液體中靜滴,後每次增加5-10mg/d,直到0.5-1mg/kg/d,總劑量達3.0g,共6周。
三、治愈標準及複發:
治療後體溫恢複正常,脾髒縮小,症狀消失者,在抗生素療程結束後的第一、第二及第六周分別作血培養,如臨床未見複發,血培養陰性,則可認為治愈。本病複發率約5-10%,多在停藥後6周複發,複發多與下列情況有關:
1、治療前病程長,
2、抗生素不敏感,劑量或療程不足,
3、有嚴重肺、腦或心內膜的損害。有上述情況者治療時抗生素劑量應增大,療程應延長,複發病例再治療時,應采取聯合用藥,加大劑量和延長療程。
四、手術治療:
下述情況需考慮手術治療:
1、瓣膜穿孔,破裂,腱索離斷,發生難治性急性心力衰竭。
2、工人瓣膜置換術後感染,內科治療不能控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