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房室傳導阻滯一般治療
一、治療
治療應針對病因進行治療,消除致病因素,對症治療。一度及二度Ⅰ型房室傳導阻滯無需治療。二度Ⅱ型心室率較慢者,可用藥物提高心率,同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治療。
1、定期隨訪
心室率在60次/min以上者不需治療,應定期隨訪。
2、心室率較慢
可用下列藥提高心率:
(1)阿托品:
每4小時口服0.3mg,適用於房室束分支以上的阻滯,尤其是迷走神經張力過高所致的阻滯,必要時肌肉或靜脈注射,每4~6小時0.5~1.0mg。
(2)麻黃堿:
每次0、5~1mg/kg,3次/d。
(3)異丙腎上腺素:
每次5~10mg含服,3次/d。如僅在入睡後心率減慢,可在睡前服藥。過量不僅可明顯增快房率而使房室阻滯加重,而且還能導致嚴重室性異位心律。
3、有合並症
出現心力衰竭或阿-斯綜合征,可先靜脈滴注異丙腎上腺素0、1~0、25μg/(kg·min),提高心率,改善心功能,然後安置永久性起搏器。並同時對症治療、供氧、升壓及糾正酸中毒等。
4、放置起搏器:
適應證:
(1)心力衰竭。
(2)阿-斯綜合征。
(3)心室率持續緩慢,嬰兒<55次/min,如有先天性心髒病則<65次/min。兒童<45次/min。
(5)阻滯部位在希氏束以下,QRS波時間增寬。
(6)運動耐力中度或重度受限。
(7)新生兒期並發呼吸窘迫綜合征時可應用臨時起搏器。
(8)急性心肌炎或心內手術後,發生嚴重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采用臨時起搏治療。如2周後仍未恢複,則需要安置永久起搏器。
安裝永久起搏前,或高度至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患者施行麻醉或外科手術時,臨時起搏可保證麻醉或手術誘發心室停搏時患者的安全,並可預防心室顫動的發生。
保持高度或Ⅲ度房室傳導阻滯伴有心、腦供血不足症狀、活動量受限或有過阿-斯綜合征發作者,均可考慮采用永久起搏治療。
5、先天性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
胎兒發生宮內窒息或胎兒水腫,應緊急剖宮產,並做好安置起搏器及搶救心力衰竭的準備工作,出生後立即治療。胎齡過低者,試用宮內起搏治療,未獲成功。
6、後天性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
治療應消除病因。心內手術避免損傷房室傳導係統。感染性或病毒性心肌炎可加用靜脈滴注氫化可的鬆或氟米鬆,以消除傳導組織水腫及炎症反應。藥物中毒者,立即停藥,並予相應治療。
7、部分性房室傳導阻滯
屬於先天性者較為少見。其主要病因為風濕性心髒炎、心肌炎、心肌病、白喉或其他病毒傳染病及洋地黃、奎尼丁、普魯卡因胺等藥物中毒、低鉀血症及迷走神經興奮等。
二、預後
本病預後不一,非手術引起的後天性者,預後與心髒病的嚴重程度有關。由心肌炎或心髒病術後引起者一般可完全恢複。兩型中以文氏型預後較好,莫氏Ⅱ型常可發展為高度或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手術引起者預後較差。先天性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尤其是不伴其他先天性心髒病者,則預後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