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一般治療
一、治療
通常確定胎死腹中以後,醫師就會進行適當的處理,通常會進行引產。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經由陰道自然生產,並不需要開刀。如果死胎留在子宮內太久沒有處理,會對母體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胎死腹中的時間超過四個星期以上,孕婦就會出現血液凝固功能受損的並發症。
胎死腹中的引產過程和自然產生差不多,但是因為胎兒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會比足月生產小,恢複也會較快。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避孕3-6個月,就可以考慮再度懷孕。但是如果有異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壓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經過一番調養以後,再考慮懷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