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眼壓症一般治療
一、治療:
1.高眼壓症的處理,最重要的是密切隨訪,主要是監測眼壓、眼底視盤形態和視野的變化。如果眼壓一直處於較高水平(如≥25mmHg),或眼壓在繼續升高,應每6個月檢測1次眼底的視盤形態(最好是有定量分析)和閾值視野。如果伴有高危因素或隨訪過程中出現了明顯的不利因素,可酌情給予藥物治療。但一般不主張激光或手術治療,因為後二者帶來的眼部損害將是不可逆轉的。如果給予藥物治療,還要權衡利弊,選擇適宜的降眼壓藥物,並且盡可能地將眼壓降到正常統計學範圍以內,或將基礎眼壓降低30%最為理想。
2.對高眼壓症的處理,目前都傾向於嚴密觀察而不是輕易給藥治療。眼壓在2.79-3.33kPa之間,隔半年隨訪一次;眼壓在3.46-4.0kPa之間,隨訪時間宜縮短為3個月。對高眼壓患者進行普遍治療,不僅無助於防止高眼壓向青光眼轉化,反而浪費了藥物,甚或引起不必要的藥物副反應。但對眼壓經常在3.46kPa以上又同時具有危險因素的高眼壓患者,應考慮給予藥物治療。可供選用的藥物有1%匹魯卡品、0.25%-0.5%噻嗎洛爾、1%左旋腎上腺素。藥物的選擇以有效、方便、能耐受、無副反應為原則,通常不需聯合用藥。腎上腺素對年老伴有心血管功能障礙的患者應慎用。
二、預後:
1.根據Schwartz的觀察,高眼壓症有三種演變途徑①眼壓逐漸降低,最後恢複正常,約占總數的20%。②眼壓保持不變,占67%。③眼壓繼續升高占13%。如果發現眼壓水平逐漸升高,視乳頭杯盤比不斷增大,雙眼杯盤比變得不對稱,視乳頭邊簷進行性變薄,形成切跡或出現視網膜神經纖維層缺損等情況,則意味著已向開角型青光眼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