潰瘍病出血一般治療
潰瘍病出血西醫治療
一、治療
1.內科治療
凡發生嘔血或便血的潰瘍病病人,應住院治療,病人應平臥,下肢抬高。保溫,吸氧,每10~30分鍾測脈搏、血壓、呼吸1次。必要時給鎮靜藥,使病人安靜。
(1)補充血容量:
如為大出血,在運送途中或入院後,應立即著手輸液。已經出現低血容量性休克,最好輸全血。在查血型和配血的過程中,可先輸平衡液或葡萄糖鹽水,開始輸液速度宜快。待血壓有所回升,輸液速度和輸液種類,應根據中心靜脈壓和每小時尿量來決定。測血紅蛋白和血細胞比容對是否輸全血有直接指導意義。若同型血有困難,輸“O”型紅細胞加入生理鹽水中,療效亦佳。血漿能擴容,但不能攜帶氧,而且易彌散至血管外間隙,故不如全血理想。5%人血白蛋白和各種血漿代用品對維持滲透壓都有良好作用。晶體溶液隻限於滿足每天水分的需要,不宜過多,以免發生組織水腫.對補充血容量隻能起短暫作用。快速輸血有引起急性肺水腫的危險,應該注意。一般能將血細胞比容提到40%,即不必再輸血,血庫的血應先加溫,至接近體溫時再予輸入。否則輸入大量冷血有引起心跳驟停的危險。據統計加溫後的血輸入失血的病人,使心跳停止的發生率從58.3%下降至6.8%。中心靜脈壓能反映血容量和右心功能,當中心靜脈壓低於0.5kPa(5cmH2O)時可快速輸液,到達1kPa(10cmH2O)時輸液便應小心。超過1.5kPa(15cmH2O)說明輸液量多。尿量能反映心排出量和組織灌注情況,如尿量每小時能達到35~50ml,說明液體入量已基本滿足。隻須繼續維持即可,嚴格記錄出入量。
(2)維持循環係統功能:
失血的刺激,可通過交感腎上腺素的作用而使血管收縮。因此在休克發生後是否應用血管收縮藥物,仍有爭論。一般認為,對出血性休克應用血管收縮藥無濟於事,但在補充血容量不及時的情況下,為避免低血壓時間過長,主張應用血管收縮藥的仍不少。如果心率不超過140次/min,可用1~5mg異丙腎上腺素加入500ml生理鹽水或其他溶液中靜脈滴入,以增強心肌收縮力,降低靜脈壓和周緣阻力,並有輕度擴張血管作用。輸液量大時須用洋地黃支持心髒功能,以防止發生充血性心力衰竭,常用的為毛花苷C(西地蘭)或毒毛旋花子素K,毛花苷C(西地蘭)每次0.1~0.2mg靜脈滴入,1天量不超過1mg。
(3)矯正酸中毒:
如pH<7.35,PCO2>6.13kPa(46mmHg),說明有呼吸性酸中毒,須使呼吸加深,充分換氣,以排出存積的二氧化碳。必要時用呼吸器輔助呼吸,甚至作氣管內插管以控製呼吸。若二氧化碳結合力偏低,存在代謝性酸中毒,應當按計算靜脈輸入適量碳酸氫鈉溶液。為避免鈉離子過多產生組織水腫,可用三羥甲基氨基甲烷(THAM)靜脈滴注,既能糾正代謝性酸中毒,亦能糾正呼吸性酸中毒。
(4)止血措施:
①局部藥物止血:去甲腎上腺素4~8mg加於100ml生理鹽水中,口服或經胃管注入,使胃內血管暫時性收縮而起止血作用。10~15min可重複1次。孟氏液(Monsells solution)是由硫酸亞鐵粗粉經硫酸和硝酸的處理加熱後,製成的一種堿式硫酸亞鐵[Fe4(OH)2·(SO4)5]溶液。純液呈棕紅色,是一種強力收斂劑。潰瘍病出血時一般稀釋於生理鹽水製成5%溶液應用。孟氏液不能口服,須從胃管注入。每次用30~50ml,隔1~2h重複,可用2~3次。用藥後偶爾可出現惡心、嘔吐及胃部痙攣性疼痛,用解痙藥可緩解。
冰水洗胃曾流行一時,每次經胃管注入冰水或冰鹽水250ml,然後輕輕緩慢吸出,總量可用到10L的冰水。一般洗至20~30min,抽出的水變清亮為止。尚有人建議經胃管滴注1mmol/ml的碳酸氫鈉溶液,以1000mmol/d的速度滴入,兼有中和胃酸的作用。也有的主張在冰水中加入去甲腎上腺素者。
②全身藥物止血:組胺H2受體阻斷劑能減少基礎胃酸分泌,有助於潰瘍病出血的止血和潰瘍的愈合。盡管對其療效仍有不同意見,但作為一種輔助止血療法仍應用於臨床。西咪替丁(甲氰咪胍)0.4~0.6g,稀釋於500ml 10%葡萄糖液中,2次/d靜滴。雷尼替丁0.1g溶於500ml葡萄糖液中,12小時1次靜滴.其藥效可持續10~12h。法莫替丁藥效持續可達24h,故一般20mg(100ml)每天1次靜滴。
生長抑素是一個14種氨基酸的肽,經研究發現靜脈滴入可減低腹腔內血流,用於潰瘍病及肝硬化食管靜脈曲張破裂出血。生長抑素250μg稀釋後緩慢靜脈滴注,以後每小時注入250μg,治療8~12h出血可停止。
③內鏡下止血:隨著內鏡檢查治療技術的進展,潰瘍病出血內鏡止血取得良好效果。
A.局部壓迫止血,對於較小的部位明確的出血,內鏡檢查時用活檢鉗直接壓迫出血部位可起暫時止血作用。但對於大出血則較困難。
B.局部藥物噴灑止血,通過內鏡活檢孔插入塑料管,對出血部位直接噴灑藥物。常用藥物有1%腎上腺素液,5%孟氏液等。
C.局部藥物注射止血及溫熱止血。
(5)飲食:
在休克狀態或胃脹滿惡心的情況下無疑該禁食,對非大量出血的病人的飲食問題有爭論,但多數趨向於進食,所持的理由為飲食可中和胃酸,容易保持水與電解質平衡,保證營養,而且進食可促進腸蠕動,胃內積血與飲食易往下運行,反而可減少惡心、嘔吐。進何種飲食意見亦不一致,有主張進流食或單純牛奶,有主張進一般飲食。流食是否有衝走血凝塊的可能,主張進半流動營養豐富且易消化的飲食,或事先經過消化的軟食,多數人有此主張,認為這種飲食本身引起出血的可能性很小。
2.外科治療
因潰瘍病發生不同程度出血的病例,約20%~25%需行外科手術治療。療效比較滿意,且易成功,因此手術的指征一般較寬,問題在於手術的時機。往往遇到一些轉來外科較晚,出血時間較長,血紅蛋白僅2~3g的病人。按常規應待出血停止,血紅蛋白提高到6~8g後再行手術。若出血仍不停止,隻有被迫作緊急手術,這種情況危險性當然很大。手術指征歸納如下:
(1)大量出血不止。
(2)出血量雖不大,但經長期保守治療無效。
(3)過去有反複出血曆史。
(4)潰瘍病史長,過去有合並穿孔或幽門梗阻症狀。
(5)年齡在50歲以上者。
術前準備和手術的選擇在大量出血情況緊急時,往往不允許術前作好完善的準備工作,但對全身情況的了解是必要的。配血、輸液和取血檢查應該在進手術室前完成。插胃管洗胃、測中心靜脈壓、留置導尿管,來不及時可以入手術室後再做。至於補充血容量、矯正電解質紊亂和酸中毒,可與手術同時進行。在徹底止血後所輸的血,對提高血紅蛋白才生效。當然,如非情況緊急,這一切能在未進手術室前完成,必然更合乎要求。
慢性胼胝性潰瘍、胃潰瘍或巨大潰瘍,適於做胃大部切除術。手術應盡量切除潰瘍,但十二指腸的胼胝性潰瘍有時很難切除,強行切除有可能損傷膽總管等重要結構。此時可在妥善止血後作曠置潰瘍的胃大部切除術。但要特別強調:必須將縫合止血後的潰瘍麵隔離在胃腸腔外,而不能將曠置的潰瘍留在胃腸腔內;否則,7~8天後止血縫線脫落時可發生致命的再出血。為此,可用Nissen法。出血的胼胝性潰瘍常位於十二指腸壺腹部的後、內側壁,而與潰瘍相對的十二指腸前、外側壁則是正常的。可貼潰瘍的近側邊緣切斷十二指腸的後、內側壁,而與潰瘍相對的前、外側壁則留長一些。將前、外側壁的切緣縫於潰瘍的遠側邊緣,為第一層縫合。再將前外側壁的漿肌層縫於潰瘍基底作為第二層,潰瘍兩側的黏膜妨礙第二層縫合時。可適當剔除。最後將十二指腸前外側壁的漿肌層與潰瘍的近側邊緣(切緣)或胰腺被膜縫在一起成為第三層縫合。於是,縫合止血後的潰瘍基底便被隔離在胃腸腔外。
凡是病史較短,潰瘍小而柔軟,淺表且易縫合,尤其是年輕人,適合作選擇性迷走神經切斷術。有幽門梗阻或為止血已切開幽門者,應同時作幽門成形術。曠置潰瘍之胃切除術或縫紮止血後之迷走神經切斷術,未能將縫紮止血後的潰瘍麵隔離在胃腸腔之外者,為防止再出血起見,可加結紮相應的動脈。如幽門附近的潰瘍,結紮胃十二指腸動脈;高位胃小彎潰瘍,結紮胃左動脈。所謂盲目胃次全切除術,對止血的效果很不可靠;力求發現出血的病灶並切除此病灶,或徹底止血,才能算是成功的手術。
二、預後
潰瘍病出血經內科療法治愈後,有10%~50%的病人在5年內再發生出血。病死率與年齡關係密切,60歲以下的病死率在2%~5%,而年齡超過60歲者病死率為前者2~3倍。手術死亡率各醫院差異甚大,在2%~10%,十二指腸潰瘍大出血比胃潰瘍大出血的手術死亡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