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皰疹雖然不是特別的常見,但是對於孕婦的健康危害是比較大的,造成妊娠皰疹的病因比較複雜,主要和孕婦懷孕有著密切的關係,如果不注意良好的治療和調養,對孕婦的健康以及胎兒的健康,都會帶來非常大的危害,尤其是在剛懷孕的三個月,是最容易出現這種病症的。
其根據:
部分患病婦女血清中有滴度不高的抗基底膜帶抗體;半數患病孕婦血清中含有不耐熱的妊娠皰疹因子,為一種IgG抗基膜帶抗體,可在孕婦表皮基膜帶上結合補體C3,活化補體傳統途徑,引起免疫性損害。
妊娠皰疹因子能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患妊娠皰疹產婦分娩的新生兒臍血清中,也常檢測出妊娠皰疹因子。通常胎兒在子宮內並不致病,出生後能使新生兒皮膚發生水皰,在數周內自然消退,生後2個月左右,妊娠皰疹因子在嬰兒體內會逐漸消失。
皮疹常出現在四肢:
尤其是手和足,也可累及軀幹前表麵、頭和麵,但很少累及口腔黏膜和生殖道黏膜。皮疹呈多形性,開始為紅色蕁麻疹樣斑塊,黃豆大或更大,然後在紅斑基底之上及鄰近出現丘皰疹,繼之群集並形成環形分布的水皰,不久融合在一起形成皰壁緊張的大皰,常伴有嚴重的燒灼感或瘙癢,致使孕婦坐臥不安。大皰破潰後結痂,愈後遺留色素沉著。由於皮損逐漸演變,在較長時間內皮損處於不同階段,有的皮損已接近痊愈,在其鄰近可又有新的皮損發生。
皮損的發生與妊娠關係密切:
常在妊娠期間首次出現,最早可在妊娠頭3個月期間發病,但多數患者發生在妊娠4個月以後,直至妊娠足月。病情時輕時重,多在分娩後緩解,於產褥期消失者居多數,最晚在產後8個月時消失。再次妊娠時又複發,且發病時期更早,臨床表現更嚴重。此外,約有10%患者發生在產褥期間。
妊娠皰疹產婦分娩的新生兒,偶也發現有上述皮損,與產婦的皮損相同,多經數周自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