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也是會有非常多的講究,隻有在適當的時間吃藥才可以使得藥效發揮到最好,也不會讓自己在攝入到一些藥物以後傷害自己的胃腸道,使得胃腸道出現紊亂的情況,所以說在吃飯以後要半個小時才可以再去吃藥的,不能夠馬上吃藥的,但是具體還是要根據自己用藥的種類來進行決定的。
適當的給藥時間間隔是維持血藥濃度穩定、保證藥物無毒而有效的必要條件。給藥時間間隔太長,不能維持有效的血藥濃度;間隔過短可能會使藥物在體內過量,甚至引起中毒。根據藥物在體內的代謝規律,以藥物血漿半衰期為時間間隔恒速恒量給藥,4~6個半衰期後血藥濃度可達穩態。實際應用中,大多數藥物是每日給藥3~4次,隻有特殊藥物在特殊情況下才規定特殊的給藥間隔,如洋地黃類藥物。
對於一些代謝較快的藥物可由靜脈滴注維持血藥濃度恒定,如去甲腎上腺素、催產素等。對於一些受機體生物節律影響的藥物應按其節律規定用藥時間,如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根據激素清晨分泌最高的特點,選定每日清晨給藥以增加療效,減少副作用。
藥物的服用時間應根據具體藥物而定。易受胃酸影響的藥物應飯前服,如抗酸藥;易對胃腸道有刺激的藥物宜飯後服,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而鎮靜催眠藥應睡前服,以利其發揮藥效,適時入睡。
療程的長短應視病情而定,一般在症狀消失後即可停藥,但慢性疾病需長期用藥者,應根據規定療程給藥,如抗結核藥一般應至少連續應用半年至一年以上。另外,療程長短還應根據藥物毒性大小而定,如抗癌藥物應采用間歇療法給藥。
影響藥物作用的機體因素
有些病人對某種藥特別敏感,稱為高敏性;反之,對藥物敏感性低則稱為耐受性;有些病人對藥物產生的反應與其他人有質的不同,即為變態反應。因此,臨床用藥既要根據藥物的藥理作用,也要考慮病人實際情況,做到因人施治。影響藥物作用的機體因素主要包括:年齡、性別、病理狀態、精神因素、遺傳因素和營養狀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