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發生的原因有孕婦因素、胎兒因素及胎盤和臍帶因素。
1、孕婦因素
胎兒體重差異40%來自雙親的遺傳因素,且以孕婦的遺傳因素影響較大,與孕婦孕前體重、妊娠時年齡以及胎產次相關。如孕前體重低於54kg,妊娠時體重過小或過大,發生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機會均增高。孕婦營養不良,特別是蛋白質和能量供應不足,長期低氧血症或氧轉運能力低下,妊娠合並腎髒疾病,嚴重貧血、嚴重心髒病、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慢性高血壓等各種慢性血管疾病,影響子宮及胎盤血流及功能,導致胎兒營養不良、免疫性疾病、內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時均可影響胎兒生長發育。此外,孕婦吸煙、酗酒、濫用藥物等不良嗜好以及社會狀態、經濟條件較差時,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的發生機會也增多。
2、胎兒因素
胎兒患有遺傳性疾病或染色體病史,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出現時間較早,如染色體數目和結構異常,以21、18、或13三體綜合征,Turner綜合征等較為常見。細菌或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時,如胎兒風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單純皰疹病毒、弓形蟲、梅毒螺旋體等可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雙胎妊娠也可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3、胎盤和臍帶因素
胎盤梗塞、炎症、功能不全,臍帶過長、過細、打結、扭曲等不利於胎兒獲得營養,亦可導致胎兒宮內發育遲緩。
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會使胎兒細胞數目減少,或細胞大小異常,導致小樣兒或巨大兒。嚴重者可影響孩子的神經係統的發育,如腦部發育遲緩、智力低下等。
孕婦出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時,在中孕期可有營養不良,合並有妊高征、多胎、羊水過多、孕期出血、腎病、心肺疾病、糖尿病或感染等;過去有先天畸形或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分娩史。孕婦在孕28周後每周測量宮高,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為了預防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孕婦孕期應加強營養,均衡飲食,生活規律,保持心情舒暢遇寒冷天氣應及時添加衣服預防感冒,有急慢性疾病者應待痊愈後再懷孕
1、加強營養,在孕期增加足夠的體重,這可能意味著您需要改變飲食習慣,發生體形改變
2、在孕前戒煙,同時避免吸入二手煙煙草會損害胎盤,而胎盤是寶貝獲取“食物”的唯一通路戒煙永遠不嫌遲胎兒出生前一半的體重是在懷孕最後三個月裏獲得的
3、立刻戒酒即使懷孕期間有一天喝酒都會造成寶貝發育遲緩酒精還會傷害寶貝的大腦在懷孕期間的任何時期都要防範酒精的危害
4、立即戒掉成癮藥物幾乎所有成癮性的藥物都會引起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如果戒除藥物出現停藥反應,請征詢醫生的意見
5、一旦發現懷孕了就要進行孕前檢查,定期進行孕期檢查
6、在孕期遵守醫生的建議和意見
7、孕期注意防治妊高征、腎炎等疾病,避免影響子宮胎盤供血
8、如果要接受人工助孕治療,要了解人工助孕術的優點和危險,有可能懷上多胞胎(多胞胎通常容易早產)
9、向醫生谘詢關於孕早期輕度生殖器接觸感染的篩選檢查
10、在生產第一個孩子或流產後18個月以後再考慮懷下一個
產前檢查在孕28周後每周測量宮高,連續2次小於正常的第10百分位數,或孕婦體重連續三次不增長者,應懷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患者還可做下列檢查:
1、B超檢測胎兒的雙頂徑、胸圍、腹圍、股骨長度等指標。
2、NST(無刺激胎心監護)及OCT檢測(催產素激惹試驗)可出現胎心異常,如晚期減速及變異減速等,提示胎兒宮內生長遲緩。
3、超聲多普勒胎血流頻譜圖測定胎兒臍動脈的血流速,妊娠後期S/D比值>3為異常。
4、尿雌三醇(E3或E/C比值及胎盤泌乳素(hPL)測定。
5、查孕婦血糖,必要時作糖耐量度試驗。
6、抽羊水查肌酐、脂肪細胞計數,卵磷脂/鞘磷脂(L/S)比值與泡沫試驗並結合遺傳谘詢,必要時作羊水細胞染色體培養與核型分析。
為預防胎兒宮內發育遲緩,孕婦應加強飲食營養,保證熱量的攝入,必要時應入院進行高營養治療,即靜脈給予孕婦葡萄糖、能量合劑、維生素等以改善母體及胎兒的營養狀況,糾正胎兒營養障礙。在胎兒宮內發育遲緩監測中除需觀察胎兒生長發育狀況外,還應注意有無胎兒缺氧現象,必要時應予以胎心監護。孕婦除應攝入足夠碳水化合物、蛋白質食品外,還可適當增加脂肪性食物,特別需要補充鈣、鐵、鋅、磷等微量元素,如食物動物肝、海鮮、骨頭湯等。
如發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患者需左側臥位休息,間斷吸氧,每次1h,2~3/d。
一、藥物治療
1、舒喘靈2.4mg口服,3/d。7d為一療程。
2、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及丹參注射液8~16ml加入5%葡萄糖液250ml中靜滴,1次/d,7d為一療程。以疏通微循環,改善胎盤功能。
3、複方氨基酸溶液100ml,靜脈注射,1/d。7d為一療程。
二、加強監護
1、觀察胎動,3/d。
2、胎兒監護,NST至少每周1次,NST無反應型應做OCT。OCT為陽性者酌情終止妊娠。
3、超聲監測,羊水指數或羊水池最大深度,每周1次。
4、尿E3或E/C比值測定,每周1次。
三、產科處理
1、經治療胎兒生長情況及胎兒胎盤功能均良好,可繼續妊娠,但不能超過預產期。
2、經治療無效而且胎兒胎盤功能測定有異常者,則在分娩前1~2d給潑尼鬆或地塞米鬆,促進胎肺成熟後,應盡快終止妊娠。
3、有下列情況應立即剖宮產結束分娩:
(1)NST為無反應型,CST為陽性者。
(2)B超測定羊水過少,並有羊水Ⅱ度以上胎糞汙染者。
(3)胎兒生長遲緩的孕母並發其他高危因素,且病情嚴重或合並產科異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