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換性障礙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於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本病病因具體如下。
1、精神心理因素:轉換性障礙的病因與精神因素關係密切,各種不愉快的心境,氣憤、委屈、驚恐、羞愧、困窘、悲傷等精神創傷,常是初次發病的誘因。特別是精神緊張、恐懼是引發本病的重要因素,這在戰鬥中發生的急性癔症性反應特別明顯。而童年期的創傷性經曆,如遭受精神虐待,軀體或性的摧殘,則是成年後發生轉換性和分離性障礙的重要原因之一。少數病人多次發病後可無明顯誘因,而以後因聯想或重新體驗初次發作的情感可再發病,且多由於暗示或自我暗示而引起。
2、易感素質:軀體化障礙的發病與精神因素關係多不明顯。精神因素是否引起癔症,或引發何種類型癔症與患者的生理心理素質有關。有易感素質者遇較輕刺激易發本病。本病患者具癔症性格特征者約占49.8%。
3、器質性因素:曾有研究發現,該病患者中,約2/3伴有腦部疾病或曾有器質性腦病。32%的患者曾有神經係統疾病,特別是癲癇病史。
4、遺傳因素:本病的遺傳學研究結果頗不一致。有研究發現該病部分患者有遺傳素質,
5、社會文化素質:如風俗習慣、宗教信仰、生活習慣等,對本病的發生與發作形式及症狀表現等也有一定影響。
轉換性障礙主要的臨床表現為隨意運動和感覺功能障礙。轉換性障礙通常是由於精神壓力因素過大等原因所造成的,無特殊並發症。
轉換性障礙主要表現為隨意運動和感覺功能障礙,提示患者可能存在某種神經係統或軀體疾病,但體格檢查,神經係統檢查和實驗室檢查,都不能發現其內髒器官和神經係統有相應的器質性損害,其症狀和體征不符合神經係統解剖生理特征,而被認為是患者不能解決的內心衝突和願望具有象征意義的轉換,可有以下常見類型。
一、運動障礙:可表現為動作減少、增多或異常運動。
1、癱瘓:可表現單癱,截癱或偏癱,檢查不能發現神經係統損害證據,可表現為單癱、偏癱、截癱、四肢癱瘓(以下肢多見),伴有肌張力增強或弛緩。有肌張力增強者常固定於某種姿勢,被動活動時出現明顯抵抗,但不符合解剖特點,常以關節為界。要求癱瘓肢體運動時,可發現拮抗肌肉收縮,將癱瘓肢體上抬,檢查者突然放手時,癱瘓肢體徐徐落下,而不與中樞性癱瘓遠端重於近端。周圍性癱瘓近端重於遠端的特點相符,下肢癱瘓,腿被拖著走,而不是借髖部力量先將腿甩到前麵,雖走路歪斜,但會支撐,很少跌倒。下肢癱瘓者臥位時下肢活動自如,但不能站立行走,如扶之行走,則比真正器質性患者還要困難,但當患者確信旁邊無人時,則行走很好。慢性病例可有肢體攣縮或呈現失用性肌萎縮,但沒有提示器質性病變的肌張力及腱反射改變或陽性病理反應。
2、肢體震顫、抽動和肌陣攣:表現為肢體粗大顫動或不規則抽動,肌陣攣則為一群肌肉的快速抽動,類似舞蹈樣動作。
3、起立不能,步行不能:患者雙下肢可活動,但不能站立,扶起則需人支撐,否則向一側傾倒。也不能起步行走或行走時雙足並攏,呈雀躍狀跳行。
4、緘默症、失音症:患者不用言語表達意見或回答問題,但可用書寫或手勢與人交談,稱緘默症。想說話,但發不出聲音,或隻能用耳語或嘶啞的聲音交談時,則稱失音症。檢查神經係統和發音器官,無器質性病變,也無其他精神病症狀存在。
二、痙攣障礙:常於情緒激動或受到暗示時突然發生,緩慢倒地或臥於床上,呼之不應,全身僵直,肢體一陣陣抖動,或在床上翻滾,或呈角弓反張姿勢,呼吸時急時停,可有揪衣服、抓頭發、捶胸、咬人等動作。有的表情痛苦,雙眼噙淚,但無咬破舌頭或大小便失禁,大多曆時數十分鍾,症狀緩解。
三、抽搐大發作:發病前常有明顯的心理誘因,抽搐發作無規律性,沒有強直及陣攣期,常為腕關節、掌指關節屈曲,指骨間關節伸直,拇指內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強硬,肢體陣發性亂抖、亂動。發作可伴哭叫,呼吸呈陣發性加快,臉色略潮紅,無尿失禁,不咬舌,發作時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存在,甚至反而敏感,意識雖似不清,但可受暗示使抽搐暫停,發作後期肢體不是鬆弛,而大多為有力的抵抗被動運動。無病理反射,如發作後期出現陽性蹠反射者,提示器質性病變,一般發作可持續數分鍾或數小時之久,
四、聽覺障礙:多表現為突然聽力喪失,電測聽和聽誘發電位檢查正常,失聲、失語但沒有聲帶,舌、喉部肌肉麻痹,咳嗽時發音正常,還能輕聲耳語。
五、視覺障礙:可表現為弱視、失明、管窺、同心性視野縮小、單眼複視,常突然發生,也可經過治療,突然恢複正常。癔症性失明病例,視覺誘發電位正常。
六、感覺障礙:可表現為軀體感覺缺失、過敏或異常,或特殊感覺障礙。
1、感覺缺失:表現為局部或全身皮膚缺乏感覺,或為半身鎮痛,或呈手套、襪套型感覺缺失,其範圍與神經分布不相一致。缺失的感覺可為痛覺、觸覺、溫覺、冷覺。
2、感覺過敏:表現為皮膚局部對觸摸特別敏感,輕微的撫摸可引起劇烈疼痛。
3、感覺異常:如患者常感到咽部有異物感或梗阻感,咽喉部檢查不能發現異常;稱為癔症球,但應注意與莖突過長引起的莖突綜合征鑒別,後者可通過咽部觸摸或X線照片加以證實。
轉換性障礙的預防要強調健康良好個性的養成個體性格形成的條件是多方麵的其中,後天環境中的不良因素,在兒童性格障礙與行為障礙的發展形成中,占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最常見的不良因素是童年時期的精神創傷,不正當的教養方法,不和諧的家庭生活,以及外界環境的有害影響為此,要防止性格反常發展和其他精神異常的發生,就必須重視兒童和少年的身心健康
1、重視精神健康必須從兒童時期的培養教育開始,鑒於兒童早期的性格發展每每決定著其後來的個性特征,因此,個體的精神衛生,首先應從兒童時期的培養教育做起兒童時期也是為身心健康打基礎的一個重要時刻
2、兒童時期的培養教育首先要注意家庭教育問題家庭是兒童生活與活動的主要場所,兒童富於模仿性,易於接受周圍人的熏陶故家庭生活的氣氛,家庭成員的關係及其對兒童的教育方法,對兒童的個性發展和身心健康都起到重要的作用為此,家庭應與學校配合,要對兒童進行道德品質教育,培養他們愛勞動、愛集體的品德與作風,養成誠實、坦白、堅強、勇敢和開朗的性格
3、要早期發現和及時糾正一些神經精神障礙,發生在兒童時期的神經精神功能失調,時常由個別症狀開始的如口吃、遺尿、抽動、神經性嘔吐和睡眠障礙等兒童時期的行為障礙,往往表現為孤僻、遲鈍、衝動性行為或多動症等這些情況,如經早期發現及時確診、處理得當的話,有相當多的病例是可以獲得及時矯正和治愈的
轉換性障礙的診斷主要是依靠臨床表現,主要表現為隨意運動和感覺功能障礙。轉換性障礙目前尚無特異性實驗室檢查和輔助檢查。
轉換性障礙患者平時需要注意避免有各種不愉快的心境,氣憤、委屈、驚恐、羞愧、困窘、悲傷等精神創傷的出現,避免家人的刺激。由於經常性發作需要補充一些富含蛋白質和維生素的食物,尤其是需要適當的多吃一些禽蛋和肉類、乳製品、大豆類的食物,多吃豬血、豬肝、紅棗、菠菜等食物,避免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避免抽煙喝酒為宜。
早期充分治療對防止症狀反複發作和疾病的慢性化十分重要,應予以強調。初次發病者,合理的解釋,說明症狀與心因和個性特征的聯係,配合理療和語言暗示,往往可取得良好的效果。病程已數周,有反複發作傾向者,宜根據病情,製訂精神治療與藥物和物理治療相配合的整體治療計劃。不宜匆忙、草率采取簡單的語言暗示。盡管暗示療法當時有效,但以後容易複發,或出現新的症狀,取代原來的症狀。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在診斷基本明確以後,應盡可能避免反複檢查,過多的不必要的檢查,往往會使病情進一步複雜化。在詢問病史或進行檢查的過程中,不恰當的提示,可使患者出現一些新的症狀和體征。
再次,在接觸病人和治療過程中應避免環境中的不良暗示。過多的人圍觀、對症狀過分關注,對患者病情發展表現出強烈的緊張不安,都會使患者尋求注意的傾向增強,從而使病情惡化。
心理治療是治療這類疾病的基本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
一、暗示療法:是消除轉換障礙的有效措施,特別適用於急性起病的患者。可分為覺醒時暗示和催眠暗示兩種。患者迫切要求治療者,在覺醒狀態下,通過語言暗示,或配合適當理療、針刺或按摩,即可取得良好效果。病程較長,病因不甚明確的病例,往往需要借助藥物或語言催眠療法,消除患者的心理阻力,才能取得較好效果。
1、覺醒時暗示:治療開始時醫生應向患者說明檢查的結果,然後用簡短、明確的語言向患者解釋他的疾病是一種短暫的神經功能障礙。
2、催眠暗示:治療開始前先進行催眠感受性檢驗,檢驗的方法有多種,可選擇其中1~2種以確定患者是否適於語言催眠。
二、催眠療法:除用於增強暗示感受性,消除轉換症狀外,尚可用以治療分離性遺忘症、多重人格、緘默症、木僵狀態以及情緒受到傷害或壓抑的患者。在催眠狀態下,可使被遺忘的創傷性體驗重現,受到壓抑的情緒獲得釋放,從而達到消除症狀的目的。在催眠或覺醒狀態下,引導患者傾訴其內心苦悶,使受到傷害或壓抑的情緒向外宣泄的治療方法,稱為疏泄療法(catharsis)。對情緒障礙突出的患者可收到良好效果。
三、解釋性心理療法:主要目的在於引導患者正確認識和對待致病的精神因素,認識疾病的性質,幫助患者分析個性存在的缺陷,以及克服個性缺陷的途徑和方法。適用於除癔症性精神病發病期之外的各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