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多為急性發病,少數病例亦可慢性發病。初起,大多起於輕微勞損,甚至睡醒時伸懶腰而發病;或是見於外傷情況下。其臨床表現主要視受壓迫的組織而定。從病理解剖角度來看,本病可分為以下兩種類型:中央型及側方型。
1.中央型 以頸髓受壓為主要表現。以前認為此型突出較少見,隨著診斷技術的發展,特別是MRI技術問世之後,中央型頸椎間盤突出症已不再少見。當頸椎間盤中央突出後,因脊髓受壓,可出現四肢不完全性或完全性癱瘓以及大小便異常;與此同時,四肢腱反射呈現亢進。病理反射征可顯示陽性,並按突出平麵不同而出現感覺減退或消失。
2.側方型 以根性痛為主。主要症狀為頸痛、活動受限,猶如落枕,疼痛可放射至肩部或枕部;一側上肢有疼痛和麻木感,但很少兩側同時發生;肌力改變不明顯。在發作間歇期,患者可以毫無症狀。查體時發現頭頸部常處於僵直位,活動受限。下頸椎棘突及肩胛部可有壓痛。如頭向後並側向患側,頭頂加壓即可引起頸肩痛,並向手部放射(即椎間孔擠壓試驗陽性)。牽拉患側上肢可引起疼痛(即根性牽拉試驗陽性)。感覺障礙因椎間盤突出平麵不同而表現各異。
根據本病的病史特點、臨床表現及影像學檢查結果,對頸椎間盤突出症的診斷多無困難。
1.發病情況分型 在臨床上,從發病情況來看,本病可分為以下三型:
(1)急性頸椎間盤突出症:是指急性發病,並有脊髓或脊神經根受壓的相應主訴與臨床表現;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椎間盤破裂或突出,並顯示壓迫頸髓或神經根的征象。本型最為多見,臨床症狀亦較明顯。經及時診斷及早期積極治療。90%以上病例可痊愈。
(2)外傷性頸椎間盤突出症:本型在臨床上次多見,其特點主要有以下三點:
①外傷史:詳細詢問,每例均有明顯的頭頸部外傷史,尤以意外性外傷發病率更多,包括高速公路上的急刹車等。
②傷後出現症狀:傷前為無任何症狀的健康人,但於傷後立即出現頸髓或神經根受壓的臨床表現,並伴有頸椎椎節局部症狀等。
③影像學檢查:提示椎間盤有明顯的突出或脫出,並壓迫頸髓或神經根;本型無頸椎骨折或脫位征,但約50%的病例伴有椎管狹窄征。
(3)慢性頸椎間盤突出症:是指緩慢或亞急性起病者,大多在連續勞累多天後發生,尤以伏案多日埋頭書(抄)寫者為多見。臨床上除出現頸椎椎節局部症狀外,主要表現為頸髓或頸脊神經根受壓體征,影像學檢查證實致壓物為突出的椎間盤,不應存在骨性致壓物。
2.突出物部位及症狀分型 從診治的角度來看,按髓核突(脫)出的部位不同加以分型更有意義,臨床上一般分為以下兩型:
(1)中央型:指髓核從椎節後方中央突向椎管內者,臨床症狀主要表現為脊髓受壓所引起的四肢肌力減弱和感覺障礙症狀。MRI、CTM等影像學檢查顯示椎間盤突出,並壓迫硬脊膜中央或脊髓。大多伴有椎管狹窄征。
(2)側型:指髓核向側方突出者,有國外學者將此分為多型(3或4型),但臨床上易混淆,不易區別,更難以掌握。本型以根性痛為主要臨床表現,MRI或CTM檢查可見椎間盤突出位於椎管的前外側,以致頸脊神經根受壓;少數病例可同時伴有脊髓部分受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