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各種結締組織病雖然在小兒乃至老年期均可發病,但多見於成人,小兒較少。發病年齡從5歲至80歲,平均37歲,80%病人為女性。發生在兒童期的有風濕熱、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係統性紅斑狼瘡、血管炎、過敏性紫癜、皮膚粘膜淋巴結綜合症、嬰兒多動脈炎、皮肌炎,硬皮病等。
早期臨床表現
早期症狀輕微,如雷諾現象、肌肉痛、關節痛、疲勞,檢查高球蛋白血症,抗核抗體可疑陽性,經數月或數年後進展為典型表現而確診。雷諾現象、手及手指皮膚水腫增厚的現象可在其他表現出現前數月或數年顯示。肌無力(有或無疼痛或觸痛)可擬診為肌炎。胸膜炎、心包炎亦可為早期征象,如合並發熱、關節痛、紅斑性皮疹,可診斷為SLE。小兒早期腎髒、心髒受累及血小板減少症在本病中早期較成人為多見。早期也可為呼吸困難的肺部受累表現,及淋巴腺病擬診為淋巴瘤者。
臨床主要表現
1.皮膚病變:
幾乎每個MCTD患者都有皮膚受累。最常見的是手腫脹,手腫脹占66%~88%,特別是手指呈錐形頭尖臘腸樣,皮膚繃緊、增厚並伴顯著水腫,這是皮膚膠原增加所致。但不伴明顯硬化,腫脹不過腕,可合並毛細血管擴張征。狼瘡樣皮疹包括急性兩頰皮疹;彌漫性,非痂皮性,紅斑性病損;及(或)慢性盤狀皮膚病損;網狀青斑。其他包括指節萎縮性紅斑皮肌炎相似的上眼瞼有紫紅斑、播散性非疤痕性脫發及色素異常,麵和手脫屑性毛細血管擴張症和指甲周圍的毛細血管擴張症。大約3/4患者有硬皮病樣皮膚改變。
2.雷諾現象:
達90%~100%,肢端接連出現蒼白、發組和潮紅三相反應,多發生於上肢,兩側對稱,也可累及下肢,或同時波及上下肢,偶爾發生於耳朵、鼻端、頰部或領部。患兒對涼水及寒冷反應明顯。少數重症患兒可發生指、趾端缺血性潰瘍或壞死。
3.關節病變:
占87%~100%的病人有顯著關節炎,多關節痛。關節一般無畸形,有時偶見如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畸形,少數有關節糜爛侵蝕、畸形。但多限製在手、腕或足部,可伴有皮下結節。
4.肌肉症狀:
肌肉病變呈近端肌肉疼痛、壓痛和無力,占60%~75%,肌電圖異常,局灶性炎症性肌炎,肌纖維退行性變。
4.肺部表現:
有些臨床上可無呼吸道症狀,無症狀患者70%已有肺功能異常和(或)X線檢查異常。可伴少量胸腔積液,呼吸困難,約2/3患者有肺彌散功能減退,1/2病人有限製性通氣功能障礙,少數胸膜炎,非間質纖維化,肺動脈高壓。肺功能測定3/4病例受損,最常見為一氧化碳彌散功能障礙和肺活量減低,呼吸受限,某些有運動性呼吸困難和肺動脈高壓,後者可繼發於肺纖維化或肺小動脈內膜增生。X線攝片可見肺基底部網狀結節陰影、變換位置的肺實質變化。
5. 消化道表現:
消化道累及占70%,可見食管擴張、食管遠端2/3蠕動減弱,可出現進食後發噎和吞咽困難。十二指腸擴大和大腸憩室,曾報導有腸壁囊樣積氣症。腸道功能障礙致痛性痙攣、脹氣、便秘和腹瀉交替及吸收不良。也可有廣泛胃腸道病變。
6. 心髒表現:
小兒心髒受累較成人多見,心髒病變約30%有心包炎,尚可有心肌炎、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完全性傳導阻滯、節律紊亂和心力衰竭,亦可有瓣膜病變如二尖瓣閉鎖不全和狹窄,曾報導一例主動脈瓣閉鎖不全引起心力衰竭。
7. 腎髒表現:
腎髒累及少,約5%~25%,腎穿刺示彌漫性膜性增生性改變、彌漫性膜性腎炎、局灶性腎小球腎炎、腎小球血管膜細胞增生、細胞浸潤、內膜增殖和血管閉塞。腎損害表現為蛋白尿和血尿, 28%病人有血尿、蛋白尿、管型尿,嚴重腎功能衰竭並可因進行性腎功能衰竭死亡。
8.神經病變:
約占10%,最常見三叉神經痛,此外有多發性神經炎、無菌性腦膜炎、癲癇、橫貫性脊髓炎、馬尾綜合征、發作性血管性頭痛和精神病。
9.血液係統:
有中等度貧血、白細胞減少, Coombe陽性溶血性貧血和血小板減少症較少見,嚴重的血小板減少者需脾切除,可因顱內出血死亡。
10.其他:
約30%病例有肝脾腫大和淺表淋巴結腫大。嚴重肝功能異常者罕見。此外,可伴同幹燥綜合征(7%~50%)或橋本甲狀腺炎(6%)。
二、診斷標準
目前國際上對該病尚無統一的診斷標準。1986年Sharp、Kasukawa和Segovia各自提出對該病的診斷標準,近年來經沈南等考核比較,結果認為以Sharp的診斷標準特異性較高。
1. Sharp診斷標準
(1)肌炎(嚴重)。
(2)肺部受累:a.DLco<70%,b.肺動脈高壓,c.活檢示肺血管增殖性損害;
(3)雷諾現象或食管蠕動功能降低。
(4)手腫脹或手指硬化。
(5) 抗ENA抗體滴度≥1∶10,000,且抗U1RNP抗體(十),抗Sm抗體(一)。
2.次要標準
(1)脫發。
(2)白細胞減少,<4×109/L。
(3)貧血:血紅蛋白女性<100g/L,男性<120g/L。
(4)胸膜炎。
(5)心包炎。
(6)關節炎。
(7)三叉神經病變。
(8)頸部紅斑。
(9)血小板減少,<100×109/L。
(10)肌炎(輕度)。
(11)有手背腫脹既往史。
3.判斷標準
(1)確診:
確診條件需符合4項指標以上同時排除抗Sm抗體(十)。然臨床上即使符合Sharp診斷的病例在以後的隨訪中,有一部分病例轉歸成其他結締組織病。
(2)可能診斷:
3個主要指標或2個主要指標加上抗RNP抗體陽性,滴度>1∶1 000。
(3)可疑診斷:
3個主要指標,抗RNP可為陰性;或2個主要指標加上抗RNP( ),滴度1∶100;或1個主要指標加上3個次要指標 加上抗RNP( ),滴度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