膀胱結核一般治療
一、治療
膀胱結核的治療,與腎結核治療一樣。40年代以後鏈黴素、對氨水楊酸相繼問世,逐漸被人們發現用藥物治療可使結核病灶獲得臨床上的治愈。手術治療日趨減少,而膀胱結核手術治療就更加減少。50年代以後,療效高,毒性低,價格廉的異煙肼出現。經過實驗研究,采用聯合用藥的方法大大提高了療效,幾乎可以治愈全部早期病變,膀胱結核的治療方法從而起了巨大的變化。1966年利福平問世以來,由於其療效高,副作用少,與其他藥物聯合應用在膀胱結核的治療中的療效更有所提高。膀胱結核是腎結核的一部分,是全身性疾病的局部表現,治療中還必須注意提高病人的抵抗力,如增加營養,適當休息等。不論膀胱結核病變嚴重程度如何,都應先給予抗結核藥物治療,然後再考慮有否指征進行外科治療。
1.藥物治療
目前有臨床應用價值的藥物較多,但以異煙肼、鏈黴素、對氨水楊酸的療效較好,毒性較小,被稱為第一線藥物。其他如氨硫脲(thiosemicarbazide)吡嗪酰胺(pyrazinamide)、卡那黴素(kanamycin)、環絲氨酸(cycloserine)、紫黴素(viomycin)等,這些藥物效果不及第一線藥物,毒性亦較大,僅在結核菌對第一線藥物產生抗藥性時方始采用,故稱為第二線藥物。利福平(Rifampicin)、乙胺丁醇(Ethambutol)係較新的藥物,由於其療效較高,毒性較小,近年來已傾向於取代對氨水楊酸而列為第一線藥物。
(1)常用抗結核藥物,簡單介紹如下:
①異煙肼(isoniazid,INH):
口服後1~2h血清濃度達最高峰,半衰期為6h,24h血中仍可測到有效抑菌濃度,由於結核杆菌生長繁殖周期較長,又經證明藥物療效和血清高峰濃度有關,而與持續濃度關係不大,故一般用藥劑量以每天300mg,1次頓服為宜。此劑量很少引起不良反應,故可長期服用甚至連續服用數年。異煙肼吸收後迅速滲入組織,對纖維化及幹酪化病變亦易滲入透過,其主要副作用為多發性末梢神經炎。據認為與維生素B6排出增加或幹擾維生素B6 (吡哆醇)代謝有關。因此服用異煙肼應同時服用維生素B6 5~10mg,以防副作用。
②鏈黴素(streptomycin):
肌內注射後1h血清濃度最大,3h後下降50%,約60%~90%經腎自尿內排出,在pH 7.7~7.8時作用最強,pH低於5.5~6.0時作用明顯減弱,如同時服用碳酸氫鈉堿化尿液可增強其療效。經鏈黴素治療的結核病灶易傾向於纖維化。其主要副作用是對第Ⅷ對腦神經的影響,尤其是前庭支。有的用藥後可出現過敏性休克,搶救比較困難,亦難以采用皮膚試驗加以預測。
③對氨水楊酸(p-aminosalicylic acid):
服藥後1~2h血漿濃度可達高峰,4~6h後血中僅存微量,每天劑量8~12g,分3~4次服用。本藥單獨應用療效較差,但能加強鏈黴素及異煙肼抗結核杆菌的作用,並能使抗藥性延遲發生,三者聯合應用有利於發揮治療作用。本藥對腎功能影響小,其主要副作用為胃腸道症狀,如惡心、嘔吐、腹瀉。由於單獨應用療效差,並有胃腸道反應,現有逐漸被利福平、乙胺丁醇取代的趨勢。PAS不宜與利福平合用。
④利福平(Rifampicin,RFP):
此藥對細胞內外旺盛生長的結核杆菌均有作用,殺菌力強。其抗結核杆菌的作用比鏈黴素、對氨水楊酸及乙胺丁醇強,和異煙肼的作用近似。由胃腸道吸收,單次口服600mg後2~4h出現峰值,12h血清濃度仍較高,其主要排泄途徑是膽道,又可在腸內重吸收,因此血清內半衰期長。3 0%由腎髒排出。與其他抗結核藥無交叉抗藥性,副作用為肝功能損害、轉氨酶增高、黃疸等。一般與異煙肼或乙胺丁醇合用,可相互增強作用,且能延遲結核杆菌耐藥性的發生。此藥必須空腹服用,不宜與其他飲料或食品同服,服藥後1h方可進食。
⑤乙胺丁醇(Ethambutol,EMB):
對各型結核杆菌均有抑菌作用。從胃腸道吸收較快,口服後2~4h血漿濃度出現峰值,在血中存留時間較長,24h後由腎髒排出50%。但很少在組織內積聚,因此比較安全。該藥吸收及組織滲透性較好,即使幹酪纖維灶也能透入。耐藥菌株產生較慢,約需數月。與異煙肼或利福平同用,可延長使用期。其主要副作用為遲發的球後視神經炎,但為可逆性並與劑量有關。劑量一般為每天25mg/kg,1次口服或分服,2個月後減少至15mg/kg,這一劑量很少出現毒性作用。該藥對其他抗結核藥無交叉耐藥性,目前趨向於取代對氨水楊酸,作為利福平的配伍藥。
(2)抗結核藥物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國際防癆協會(IVAT)和我國結核病防治會議推薦,按照下述原則用藥,效果將更為滿意。
①按照規律用藥(每天或間歇,1次服用或分次服用規定劑量,飯前或飯後)。
②聯合應用藥物。
③持續足夠的時間。
常規療法的缺點是療程較長,少數患者不能堅持用藥及規律用藥,而導致病變複發,或尿檢查結核杆菌及膿尿持續陽性。由於利福平及異煙肼為完全的殺菌藥,應用利福平及異煙肼的兩期療法,即開始強化階段,隨後繼續鞏固階段,療效很高,用藥期少於12個月也是如此,展現出短期療法的新局麵。美國胸科學會1979年提出了9個月為1療程的二聯用藥方案,第1個月每天用藥:異煙肼300mg,利福平600mg,以後8個月每周2次,每次用量,異煙肼900mg,利福平600mg,他們用以治療肺結核500例,96%治愈。此方案同樣適於泌尿生殖係結核,並認為療效會更佳。一般用藥期限在12個月以內,根據臨床結果決定停藥或進行外科治療。
目前停藥的標準如下:①全身情況明顯改善,血沉正常,體溫正常;②排尿症狀完全消失;③反複多次尿液常規檢查正常;④尿濃縮法查抗酸杆菌長期多次檢查皆屬陰性;⑤X線泌尿係造影檢查或膀胱鏡檢查病灶穩定或已愈合;⑥尿培養、尿動物接種查結核杆菌示陰性;⑦全身檢查無其他結核病灶。用藥至少1年方可達到此項標準,用藥兩年比較安全可靠。在停藥後應作長期觀察,定期檢查尿液及泌尿係造影,至少隨訪5年。
2.手術治療
有效的藥物治療,使手術治療的地位有所改變,以往許多必須進行手術治療的病例現在可通過非手術療法。但是Fischer的一項回顧性研究發現,即使經過平均9個月的抗結核治療,仍有52%的外科標本可見到新鮮的結核病變。因此,外科手術仍有著重要的地位。至於手術時機問題,比較公認的是正規抗結核治療4~6周後進行。手術方式也多種多樣,從Gow 1981年統計的資料看,在所有術式中,切除性手術逐漸減少,重建手術相應增多。手術方式根據病腎破壞情況可考慮:病灶清除術、腎部分切除術、腎切除術等。不論采用何種手術,術後仍應繼續用藥,參照前述標準停藥。
二、預後
早期治療腎結核,防止膀胱發生嚴重結核病變,並在治療過程中注意這一並發症的發生,則可取得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