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頸複發癌一般治療
宮頸複發癌西醫治療
一、治療:
1.宮頸複發癌的治療原則:
1)宮頸複發癌的治療極為困難,其原因主要有:
①術後或放療後由於解剖變異,組織粘連,纖維化或已致的放射損傷等,不僅給再治療增加難度,且易發生更嚴重的並發症。
②根治性放療後複發(或未控)的再放療,無論腔內還是體外照射,盆腔組織對放療的耐受量明顯降低,合理適中的放射劑量難以掌握,因此大多皆為姑息性治療。
③評估既往所致的放射損傷,周圍正常組織的耐受程度及預測放射敏感性等,目前尚無有效辦法。
④手術瘢痕,放療纖維化及機體免疫功能低下,影響瘤床的化療藥物濃度,機體對化療的耐受程度及化療效果。
複發癌的治療有上述特殊性及複雜性,因此,高度個別對待及綜合治療是十分重要的,應根據複發部位和時間,腫瘤範圍及程度,初治方法,首次放療劑量及全身狀況等因素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盡管如此,複發轉移癌的治療仍是臨床麵臨的一大難題。
2)綜合國內外治療經驗原則為:
①凡術後盆腔複發者首選放射治療,若有手術切除可能時可行剖腹探查。
②放療後中心性複發者以手術治療為主,不宜手術者可考慮是否再放療。
③放療後盆腔複發宜行以化療為主,輔以姑息性放療的綜合治療,然而再次放療時須格外謹慎。
④遠處轉移多需綜合治療,可采取相應部位的放療,手術或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Russel等(1987)提出複發癌治療前強調對既往治療史,現病史作詳細詢問,評估以前所致的損傷及了解腫瘤與周圍器官的關係,因此需全麵檢查,除有關的輔助檢查外,還應作鋇灌腸,全消化道造影,膀胱鏡,乙狀結腸鏡等,重視這些檢查的結果,以考慮再治療方案的可行性。
2.治療方法:
下麵按不同的複發部位介紹其相應的治療方法:
1)廣泛切除術後複發的治療:
以放射治療為主,對較大的複發灶可采用化療與放療綜合。
①術後陰道殘端複發:一般采用體外照射與腔內放療結合的治療方法,但應有別於宮頸癌的常規放療,體外全盆照射腫瘤量(DT)40~45Gy/5~6周,陰道腔內後裝治療總劑量20Gy/3~4周。
②陰道中下1/3複發:以腔內放療為主,輔以體外照射,常選用陰道塞子容器進行分次腔內後裝治療,部分病例可采用組織間插植治療,其劑量應根據複發腫瘤體積,腫瘤消退情況,周圍正常組織的耐量等適當掌握,可參照陰道癌的治療(孫建衡,1994),若腫瘤接近外陰,有可能切除者可行手術切除或術後再輔以腔內放療。
③術後盆腔複發:以體外放療為主,或化療與放療結合,體外放療常采用全盆照射方式,腫瘤量(DT)40~45Gy/5~6周,根據腫瘤縮小情況及放療副反應等,可考慮縮野後局部增加劑量5~10Gy。
術後有淋巴轉移的病人,和十大危險因素加起來,分數在13分以上的高危險群,如能接受輔助性治療,也可能有效降低複發率,分析125位有淋巴轉移的病人,追蹤10年後,接受化療(6次PVB)的96位複發率為34.4%(34/106),遠較沒接受化療的26位病人65.4%(17/26)的複發率低出甚多(P<0.01)。
與子宮廣泛手術和骨盆腔淋巴摘除手術治療的病人比較,都是早期子宮頸癌病人,複發率在10%~20%,因為複發癌的治療不易,預後很差,病死率高達85%,複發的病人也隻有13%能活過5年以上,其中影響最大的莫過於複發的部位,手術後密切追蹤複查也是很重要的一環,愈早發現,愈是中央複發癌,再治療後痊愈的幾率愈高。
手術後已有複發癌的病人,由於大多數子宮頸癌複發癌還是以局限性居多,因此能夠手術再次切除的仍以手術為佳,切除後再看病理組織學檢查結果,再考慮放療,化療或者同時合並放療和化療治療,不能再次切除的複發癌,應該直接考慮放療,化療或合並兩者的治療。
2)放療後複發的治療:
①中心性複發:原則上宜手術者盡可能行手術切除,但在放療區域內手術,難度較大,並發症較多,故須嚴格選擇病人,中央複發癌有時隻局限在陰道頂端,就是手術的陰道縫合處,不是抹片後有所發現,還以為是手術後正常的肉芽組織,所有的HSIL和零期癌都可以行電灼和部分陰道切除,前者以電灼為主,後者以部分陰道切除為主,但是邊緣要夠,都有很好的結果,表淺的侵犯癌,做一個較廣泛的部分陰道切除未嚐不可,分析有手術後定期追蹤的病人,這類病人最多,多半可以做小而合並症也極小的手術,由於這部分病人的病灶多半靠近膀胱和直腸,因此膀胱和直腸黏膜也許會暴露出來,應該將它上麵的陰道兩側黏膜縫合起來,同時在手術後放10天導尿管,並給病人服用一些軟便藥,如果標本檢查有肌肉層侵犯,邊緣都好的話,效果多半很好;如果邊緣不好,有癌細胞的話,還可以觀察一兩個月,有進展就是惡化,可考慮手術,放療或化療。
台北榮總醫院子宮頸癌(1983~1999)的複發病人323位,綜合分析12%可接受手術治療,其中50%做骨盆腔髒器摘除術,約40%做局部切除,經由陰道做部分陰道切除居多,經由腹部做局部切除較少,不到10%經由陰道做激光或電灼以及冷凍等治療,兩年內病死率是38.1%,其中最壞的是經由腹部做局部切除和骨盆腔髒器摘除術,最好的是經由陰道做局部治療。
王浩,陳惠楨等(1990)認為凡無手術禁忌證的中心性複發皆適於手術治療,實際上相當一部分病例不宜手術,如:
①中心性複發伴臨床難以判斷的宮旁複發;
②術中探查發現盆腔外轉移或固定於盆壁的腫塊;
③肥胖,老年患者或合並全身性疾患;
④單側下肢水腫,坐骨神經痛和輸尿管梗阻,提示不能手術,王桂香等(1992)報道的83例中心性複發采用手術治療僅22例,占26.5%,采取手術治療除嚴格掌握手術適應證外,還需恰如其分地選擇術式,充分的術前評估和準備,精心的術後護理等。
晚期中央複發癌,向前侵犯膀胱多於向後侵犯直腸,這類病人由於病灶仍局限在骨盆腔中央,並沒有遠端或淋巴轉移,可以考慮將複發病灶鄰近器官如膀胱或直腸切除,並做相關的大便或小便出口,稱為骨盆腔髒器廓清術(pelvic exenteration),117位骨盆腔摘除手術中,以切除膀胱為主的前骨盆腔髒器摘除術(anterior exenteration)最多,占52.9%(62/117),依次是膀胱和直腸一起摘除的全髒器摘除(total exenteration)38.5%(45/117)和切除直腸的後髒器摘除(posterior exenteration)8.6%(10/117),手術的死亡率是4.3%(5/117),2年存活率是28.2%(33/117),不因子宮頸癌而死亡的雖有4人,5年存活率仍有21.5%(23/107),從最近5年看,已經沒有手術的死亡率,合並症如漏尿等也沒有,此外,許多全髒器摘除幾乎都可以前骨盆腔髒器摘除所取代,主要以侵犯膀胱居多,侵犯直腸的也有,很少而且也比較表淺,直腸表麵可以剝離,最多就是部分直腸切除並再做吻合,在膀胱方麵,可隻做部分膀胱切除以及輸尿管再植,也就是部分骨盆腔髒器摘除(partial exenteration),以取代前骨盆腔髒器摘除,此外,在周邊複發癌中,有些病人也可以剝離,幹淨地切除,事實上,少數病人有單側腎盂水腫,還隻是骨盆腔粘連引起而已,因此,不要輕易地放棄病人,手術前的正電子發射斷層(FDG-PET)檢查,可以幫助澄清一些錯誤的看法,因為隻有代謝活力的癌細胞對核素糖類FDG才有極大的興趣,已經纖維化的組織細胞會降低對FIX3的吸收。
關於術式國內外報道不一,可從全子宮附件切除術至盆腔廓清術。
A.盆腔廓清術(pelvic exenteration):自Brunschwig(1948)首先用於宮頸複發癌的治療以來,40多年的經驗累積和相關學科的發展,至今已成為少數晚期及放療後中心性複發(或未控)宮頸癌的一種可行的拯救性治療方法,手術存活率和生存質量不斷提高,病死率逐漸下降,劉熾明(1994),張惜陰(1993)綜合國外文獻資料,5年生存率由20世紀50~60年代的22%~34.6%至70~80年代的32.3%~62.0%,手術死亡率由33.8%下降至3.0%,然而嚴重的手術並發症等問題限製了此類複雜手術的應用,因此國內外學者皆對此很慎重,近年Coleman等(1994)提示,在有些病例中可采用廣泛性子宮切除術代替盆腔廓清術。
B.廣泛性子宮切除術:20世紀80年代後有幾位作者認為廣泛性子宮切除(包括盆腔淋巴結清掃術或部分盆腔和腹主動脈旁淋巴結取樣)適用於放療後未控及限於宮頸,病灶小且靜脈腎盂造影(IVP)正常的中心性複發者,結果提示可免行盆腔髒器切除而受益,但尿瘺的發生率仍很可觀,Rubin等(1987),Coleman等(1994)報道5年生存率為62%和72%,直腸或膀胱陰道瘺發生率47.6%和28%,手術死亡率9.5%(Rubin等,1987),術後並發症率為42%(Coleman等,1994)。
C.次廣泛子宮切除或全子宮附件切除術:王桂香(1992)報道22例中心性複發手術治療的5年生存率為64.8%,認為行一般的全子宮附件切除即可。
對不宜手術的中心性複發是否予以再放療,需根據複發時間,初次放療的具體情況等決定再放療的方式,劑量及分割,再次放療的並發症會明顯增加,應高度重視,王桂香等(1992)報告61例中心性複發接受再放療,5年生存率僅26.6%,放療後並發症率為23%。
②放療後盆腔複發:多數對再次放療持否定態度,20世紀80年代後雖有作者報道再放療後的局部控製率達62%~64%,但並發症仍達15%~50%(Puthanala,1982),Russell(1987)也認為對嚴格選擇的病例再放療仍可收效,目前多采用盆腔內動脈灌注化療藥物和(或)姑息性放療。
③遠處複發的治療:宮頸癌根治性治療後出現遠處複發,常有全身廣泛擴散或合並盆腔內複發,故宜予以化療為主的綜合治療,少數病例如肺,肝的單發轉移灶可行手術切除,術後也需配合區域性化療,鎖骨上淋巴結轉移及骨轉移一般采用局部放療和輔以化療。
近年對晚期及複發宮頸癌的化療報道較多,異環磷酰胺(IFO)被認為是宮頸複發癌最有效的單藥,總有效率為33%,含順鉑的聯合化療有效率可達43%~78%,完全反應率為15%~29%,異環磷酰胺(IFO) 順鉑(DDP) 博萊黴素(BLM)治療複發晚期轉移癌的有效率為38%~69%,複發癌的姑息性全身化療效果仍不理想(Kruamr等,1991),Lorvidnava (1991)均認為動脈內化療可改善反應率;Kigawa等(1992)報告用順鉑(DDP)50mg/m2 博萊黴素(BLM)30mg/m2髂內動脈灌注治療21例宮頸複發癌,總有效率達71.4%;Verma等(1994)對限於盆腔的12例複發性鱗癌單用卡鉑(CBP)300~400mg/m2動脈化療,無1例有效;章文華等報道(1995)用介入療法,AP方案(E-ADM表柔比星 DDP順鉑)治療13例複發癌(部分合並姑息放療),近期有效率23.15,平均生存10個月,可見聯合化療優於單藥。
綜上所述,宮頸複發癌的治療包括近年開展的免疫治療均有待深入研究。
二、預後:
宮頸複發癌的預後差,Manetta等(1992)報道1年存活率為10%~15%,5年存活率<5%,綜合國內外文獻資料,影響複發癌預後的主要因素有:複發部位,病灶大小,複發間隔時間,初治方法及再治療方案等。
1.複發部位及病灶大小:二者均明顯影響預後,中心性複發較宮旁及盆腔外複發預後好,有遠處轉移者預後更差,如骨轉移,鎖骨上淋巴結轉移者平均生存均不到10個月,俞高誌等(1994)報告130例骨轉移中僅1例生存5年以上,Coleman等(1994)報道局限於宮頸,小於2cm的複發病灶,靜脈腎盂造影(IVP)正常者與病灶大於2cm者比較,采用根治性子宮切除術後其5年生存率有顯著差異,分別為90%和64%,10年生存率為80%和48%,中位生存148個月和87個月。
骨轉移發生最早的時間為首次診斷後8個月,最長間距為13年,69%的患者在第一次治療後30個月內做出診斷,96%患者18個月內死亡。
關於複發癌及持續複發的部位,在根治手術後,1/4複發癌發生在陰道上段或術前宮頸部位,放射治療後27%發生在宮頸,子宮或陰道上段,6%在陰道2/3,43%在宮旁結締組織包括骨盆壁,16%遠處轉移,8%不詳。
患者放射治療以後可以出現輸尿管梗阻現象,而在治療前其功能是正常的,輸尿管梗阻可能是由於放射後纖維化引起,但95%的梗阻是由於病情進展而引起,如果中心性病灶不明顯,患者治療後出現找不到其他原因能引起的輸尿管梗阻,應進行剖腹探查,並做選擇性的活檢以明確複發癌的診斷,如無複發癌存在而有輸尿管梗阻即應考慮做排尿改道。
2.複發時間:複發間隔時間長,組織對再放療的耐受相對增加,並由於血管修複和側支再建,達到局部病灶的化療藥物濃度增加,因此有利於改善複發再治療的效果,張曉春等(1995)報道2年後複發的預後明顯好於2年內複發者,中位生存分別為18個月和10個月。
3.初始方法:有放療史者預後差,Verma等(1994)報道盆腔放療區域內複發灶對化療的反應率僅15%~20%,盆腔外轉移的化療反應率為50%,張曉春等(1995)報道術後複發的預後明顯好於手術加放療及單純放療後複發,中位生存分別為24個月,12個月和10個月,Long等(1995)應用聯合化療治療晚期複發癌,結果提示有無放療史的反應率明顯不同(61%∶83%),50%死於1年內,85%死於3年內。
4.再治療方法:與預後密切相關,經手術治療的複發癌5年生存率高於其他手段治療後的病例,劉熾明(1994)綜合文獻報道盆腔廓清術後的5年存活率為22%~58%,張曉春等(1995)總結術後複發經放射治療後中位生存24個月,而放療後複發經再放療和(或)化療者預後差,中位生存僅10~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