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中耳炎是中耳黏膜、骨膜或深達骨質的慢性化膿性炎症,常與慢性乳突炎合並存在。多因急性中耳炎延誤治療或治療不當、遷延而成。病程一般超過6~8周,反複患耳流膿,鼓膜穿孔及聽力下降為主要臨床特點。嚴重者可引起顱內、外並發症。
本病的治療原則為消除病因,控製感染,清除病灶,通暢引流,並盡可能恢複聽力。
1、病因治療及時治愈急性中耳炎,積極治療上呼吸道感染。
2、局部治療(1)靜止期以局部用藥為主,可根據不同病變情況選擇局部用藥,通常采用藥水洗耳後用藥水溶液或者其他藥液的混合液滴耳。
(2)活動期則以清除病變,預防並發症為主,盡力保留聽力相關結構。可根據病情采取局部用藥進行觀察和手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