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藥物都具有引起藥疹的可能性,其中包括中草藥物,但以抗原性較強者引起的最多。多為魯米那,磺胺類,保泰鬆,苯妥英鈉,對氨基苯甲酸,鏈黴素,金、砷等重金屬。其他如羥吡唑嘧啶、甲氧噻吩頭孢菌素、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酰脲等亦可引起。此外,對患有先天過敏性疾病的機體及重要器官患有疾病的患者,發生藥疹的危險性比較大。
1、剝脫性皮炎型藥疹可使原有的其他疾病惡化而死亡,如結核擴散,十二指腸潰瘍穿孔,以及原有的腎盂腎炎、血栓形成和出血性腸炎因機體抵抗力降低而惡化。
2、繼發於惡性腫瘤的剝脫性皮炎型藥疹患者,常因惡性疾病得不到有效治療而死亡。
3、直接死於剝脫性皮炎的各種嚴重並發病,常見並發病大致有如下幾種:
(1)繼發感染剝脫性皮炎型藥疹患者由於表皮不完整,抵抗力低下,加上大量使用皮質類固醇激素,容易並發感染,且感染症狀受皮質類固醇激素的影響,不易早期發現,一旦症狀明顯時,已是十分嚴重。感染種類包括細菌、真菌和病毒感染,其中細菌感染最多見,大多數侵犯皮膚及呼吸道,甚至導致敗血症而死亡。
(2)心力衰竭由於高燒導致心動過速,以及中毒性心肌炎、低血容量等原因,可使病人心力衰竭而死。
(3)其他原因由於低體溫可以直接引起死亡,由於藥物損傷肝髒而死於肝功能衰竭。
4、其他並發症:可伴發支氣管肺炎,中毒性肝炎,腎炎,皮膚感染,甚至敗血症。若處理不當,伴發水電解質紊亂、繼發感染時也可危及生命。
1、引發藥物多為魯米那,磺胺類,保泰鬆,苯妥英鈉,對氨基苯甲酸,鏈黴素,金,砷等重金屬,其他如羥吡唑嘧啶,甲氧噻吩頭孢菌素,甲氰咪胍,氯喹,異煙肼,硫酰脲等亦可引起。
2、臨床表現首次用藥潛伏期長,一般在20天以上,其中部分患者是在發疹型藥疹基礎上繼續用藥而發生,此型藥疹在發病開始即有寒戰,高熱等全身症狀出現,皮損起初表現為麻疹樣或猩紅熱樣型損害,逐漸增重,最終全身皮膚呈現彌漫性潮紅,腫脹,皺褶部位出現水皰,糜爛,滲液,結痂,灼癢感重;同時,唇,口腔粘膜潮紅,水腫或水皰糜爛,結痂;眼結合膜水腫,分泌物多,畏光,全身淺表淋巴結可腫大,一般於兩周後,紅腫減輕,全身皮膚開始鱗片狀脫屑,手足可呈套狀剝脫,頭發與甲亦可脫落,病程2~4周,重者可伴發支氣管肺炎,中毒性肝炎,腎炎,皮膚感染,甚至敗血症,若處理不當,伴發水電解質紊亂,繼發感染時也可危及生命。
藥疹為醫源性疾病,因此,必須注意:
1、用藥前應詢問病人有何種過敏史,避免使用已知過敏或結構相似的藥物
2、用藥應有的放矢,盡量選用致敏性較低的藥物治療中應注意藥疹的早期症狀,如突然出現瘙癢、紅斑、發熱等反應,應立即停止可疑藥物,密切觀察並爭取確定致敏藥物
3、應用青黴素、血清、普魯卡因等藥物時應按規定方法作皮膚試驗,陽性者不可用該藥治療作皮試前,應備有急救藥物,以應急需目前國家規定皮試液濃度為青黴素500u/ml,鏈黴素5mg/m1,普魯卡因0.25%,破傷風抗毒素1:10,用量均為0.1m1
4、已確診為藥疹者,應將致敏藥物記入病曆並囑病人牢記,每次看病時應告訴醫生勿用該藥
在確診時,除依靠其臨床表現外,還需借助輔助檢查。本病常規檢查:1、血常規。2、尿常規。3、生化全項。應引起臨床醫生和患者的高度重視。
多喝開水及輸液可加速過敏藥物的排泄。飲食上可有流質、軟食、普食逐漸過度,多進高熱量、高蛋白、高維生素飲食,進食不宜太燙以減少粘膜損傷出血。口腔糜爛時先食用牛奶,米湯,蛋花湯,嫩豆腐等流質素食,囑患者盡量多經口進食。以補充所需營養。全身情況較差者,也可靜脈補充,病情減輕時再改流質飲食。忌食動物蛋白性食物和海鮮發物,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不飲酒。
病因治療盡可能明確病因,立即停用致敏或可疑致敏性藥物,並終身禁用。鼓勵病人多飲水或輸液以加速藥物自體內的排出。對由重金屬如砒、金等引起的藥疹,要給與絡合劑,如二巰基丙醇(BAL)等使之與重金屬離子絡合後從尿中排出。
對症及支持療法對重型藥疹的治療原則為及時搶救,盡早收入院治療。
1、抗休克與供氧對伴發過敏性休克者要分秒必爭,立即皮下或肌內注射1:1000腎上腺素0.3~0.5ml。呼吸困難者予以吸氧,喉頭水腫已堵塞呼吸道時,可考慮氣管切開。
2、激素對Steveus-Johson綜合征、TEN、重症剝脫性皮炎型藥疹者,及早使用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為挽救生命的關鍵措施。用量應足以控製臨床症狀為準。症狀控製後應盡快減量至停藥。
3、抗組胺藥選H1受體拮抗劑,如苯海拉明每次50mg,每日3次或20mg肌注,每日3次等,對皮肢瘙癢與水腫的緩解有一定效果。
4、維持水電解質平衡注意膠體或蛋白質的輸入量,必要時輸血或血漿。
5、預防及治療感染。
6、粘膜損害的處理可用3%硼酸水清洗結膜,皮質類固醇眼藥滴眼每3h一次。
7、皮膚損害的局部治療選用無刺激、具保護性並有一定收斂作用的藥物,根據損害的特點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