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狀
抑鬱是一種心境狀態。抑鬱心境常持續2周存在,並以早上最重為特征,白天逐漸減輕,到晚上最輕。抑鬱症是以持續、顯著的心境低落。缺乏愉快感和動力為主要特征的疾病。
1.典型表現
抑鬱表現在情緒、行為和軀體三個方麵。情緒症狀為顯著的抑鬱心境;喪失興趣和愉快感;自信心下降或自卑;無價值感或內疚感;感到前途暗淡;出現自傷或自殺的觀念或行為。行為症狀為進食障礙、注意力難以集中。軀體症狀為睡眠障礙;疲乏;精力下降;性欲減退等。
2.軀體症狀
研究發現抑鬱症患者較多地表現出軀體症狀,可涉及全身各係統,如胃腸道症狀(上腹脹滿、惡心、便秘)、心血管症狀(心慌、胸悶、早搏、心動過緩、心前區不適)、皮膚症狀(脫發、皮膚瘙癢)以及運動遲緩等。症狀多變,嚴重程度不一,常導致病人反複就診,接受多項檢查,而陰性的結果又驅使病人再次就診和進一步檢查。如此反複,極大地增加了家庭、社會和醫療負擔。
3.精神症狀
抑鬱症的病人可能出現幻覺或妄想。
4.非典型症狀
(1)食欲增加或體重明顯增加。
(2)睡眠增加(至少增加2小時餘)。
(3)四肢沉重或鉛樣感覺,有時持續數小時之久。
(4)個性對人際交往中被拒絕特別敏感,以致使社交功能受損。一般來說,非典型症狀常見於抑鬱發病年齡較早者,並以女性更多見。
5.心境惡劣
是指症狀較輕但持續長達數年之久。患者心境抑鬱,缺乏興趣、精力下降、社交退縮、注意力和記憶力下降,感到沒有能力、自卑、內疚、易激惹、憤怒、絕望和無助等。心境惡劣的人群發病率為3%~5%。64歲以下的任何年齡段,女性心境惡劣發病率均高於男性。
二、診斷
1.診斷標準
ICD-10和DSM-Ⅳ將抑鬱症作為一個單列綜合征。診斷標準ICD-10的診斷標準為:
(1)抑鬱症:
①基本症狀:A.幾乎整天心境抑鬱,幾乎天天如此;B.對日常活動缺乏興趣或愉快感;C.精力減退,易疲勞。
②附加症狀:A.缺乏自信性或自尊;B.不合情理的自責;C.反複出現自殺或想死的念頭;D.思維能力減退、注意力不集中;E.精神運動性改變,激越或遲滯;F.睡眠障礙;G.食欲改變;H.性欲明顯減退。
而且抑鬱發作至少持續2周,不伴躁狂症狀,並除外精神活性物質的誘因。抑鬱症是一個連續譜,嚴重程度有所不同,輕度抑鬱症的診斷標準是基本症狀至少2條,附加症狀至少3條;中度抑鬱症的診斷標準是基本症狀至少2條,附加症狀至少4條;重度抑鬱症的診斷標準是基本症狀3條均符合,附加症狀5條甚至更多。
如果器質性因素導致了抑鬱的發生,例如感染性疾病、使用藥物或甲狀腺功能減退,就不能診斷為抑鬱症。因此,有抑鬱發作的患者需作必要的實驗室檢查以排除器質性因素。
(2)內源性抑鬱症:
ICD-10將抑鬱症伴有的軀體症狀統稱為“軀體綜合征”,而DSM-Ⅳ將其定義為“內源性抑鬱症”或“生物學性抑鬱”等。其診斷標準是符合抑鬱症的標準且有軀體症狀,核心表現是明顯的身體活動或慢或易激惹,持久地沒有愉快感,他人很難使患者高興起來。
(3)心境惡劣:
表現為:①食欲減退或亢進;②失眠或睡眠過多;③精力低下或疲勞;④自我評價低;⑤注意力下降或猶豫不決;⑥絕望感。每天大部分時間均有抑鬱情緒,且至少持續2年(青少年至少持續1年)。DSM-Ⅳ還要求:①抑鬱症狀至少持續2年,在這2年裏,如果有正常心境間歇期,則間歇期不長於幾星期;②無輕躁狂發作;③兩年內抑鬱的嚴重程度或病程,達不到或很少能達到“複發性輕度抑鬱症”的診斷標準,方可診斷為心境惡劣。
2.對抑鬱症的識別
臨床工作中,非精神科醫生僅能識別出很少比例的心理疾病患者。一項對美國華盛頓州526例內科門診患者的調查發現,內科醫師對抑鬱症的漏診率為57%。WHO多中心合作研究資料顯示,15個不同國家或地區內科醫師對抑鬱症的平均識別率為55.6%,我國上海的調查發現,內科醫師對心理和精神障礙的識別率僅為21%,遠遠低於國外水平。
(1)未被識別的原因:
在綜合醫院或基層醫療保健門診中,絕大多數的抑鬱症患者主訴是軀體某部位的不適或某一係統的症狀,醫師很容易就事論事推測患者患了某種軀體疾病,給予相應的檢查或治療。再者,由於日常門診工作任務繁重,故對每例患者詢問和檢查時間非常有限,以致很少有時間去主動詢問患者的情緒及心理問題。另外,由於抑鬱症和軀體疾病常常互為因果、互為表裏,臨床醫生在診斷疾病常常重視軀體不適,盡量按單一疾病解釋患者的表現並予以處理,這樣就非常容易忽視抑鬱症的存在和治療。非精神科醫生在臨床工作中也極少應用精神障礙的檢查和評價方法來了解病人的情緒問題,加上經驗不足以致未能識別出抑鬱症。
(2)抑鬱症的識別方法:
抑鬱症的臨床診斷關鍵在於詳細詢問病史,了解患者的心理活動和生活經曆、工作和家庭生活情況,仔細觀察患者的情感反應和行為表現,然後進行綜合分析。
①臨床工作中,可從下列幾方麵進行症狀詢問;同時,注意觀察患者的言談舉止和麵部表情,用心覺察患者內心的情感活動。
A.你比平時早醒2h,甚至更長時間嗎?
B.2周來,你的情緒(精神狀態)如何?
C.你感覺自己和以前有什麼不一樣?
D.你有過不想活的念頭嗎?
②抑鬱症的客觀評定量表:
A.Zung抑鬱自評量表(SDS)是一個20項問題的測評。該量表通過20項問題的詢問將抑鬱症的主要臨床症狀給予量化評分,間接反映患者的情緒狀態,以初步判斷患者是否有抑鬱症狀。注意抑鬱症狀應是至少持續2周的情緒低落,而不要將正常人3~5天的情緒波動歸結為抑鬱症狀。評分的等級是1~4分,是指在過去2周內沒有或很少時間(1分)、少部分時間(3~5天,2分)、相當多時間(6~10天,3分)、絕大部分或全部時間(11~14天,4分)出現了問題涉及的症狀。考慮到問卷評定的主觀性以及患者會不假思索地隨意回答,部分問題以反向提問的方式,即直接問興趣、感受和想法,而不是抑鬱的症狀。一般來說,總分大於40分以上者應考慮有抑鬱症狀存在;分數越高,提示抑鬱症狀越嚴重。不過,SDS的評分僅作為臨床診斷的參考,最終診斷仍依賴於醫師的臨床檢查。
B.漢密爾頓抑鬱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為1960年。Hamilton編製,是經典和被公認的抑鬱評定量表。這一量表,目前有17項、21項和24項等3種版本。HAMD大部分項目采用0~4分的5級評分法,0指無症狀,1為輕度,2為中度,3為重度,4為極重度,少數項目采用0~2分的3級評分法,0指無,1指輕至中度,2指重度。
總分是十分重要的資料,能較好地反應病情嚴重程度,並可用於評估病情的演變。總分越高,病情越重,若超過35分為嚴重抑鬱,20~35分為輕或中度抑鬱,若低於8分則無抑鬱症狀。HAMDL7項劃界分為24分、17、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