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經與抑鬱症鑒別
1.過度悲傷
ICD-10建議對於那些喪失親人後持續6個月或更長時間仍有較強烈的、異常過度悲傷情緒者,診斷為“適應障礙”的一個亞型。DSM-Ⅳ則建議將喪失親人後2個月仍持續存在典型抑鬱症狀者,予以“重症抑鬱症”診斷。
2.焦慮
相當部分抑鬱症患者同時表現焦慮症狀,有時難與焦慮障礙區分。通常,抑鬱症患者和焦慮障礙患者都可以出現各種自主神經功能方麵的症狀,如心悸、失眠、擔憂等,但焦慮障礙患者可能交感神經係統亢進的表現更多,而抑鬱症患者可能更多有自我評價過低或消極的觀念。
有時,臨床上確實很難鑒別抑鬱或是焦慮。通過詳細詢問病史,了解患者的原發症狀和核心症狀,將有幫助。如果確實很難區分時,原則上優先考慮診斷為抑鬱症。
3.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礙
抑鬱患者在無抑鬱時不會有精神病性症狀。
4.雙相情感障礙
包括抑鬱和躁狂發作。
5.癡呆
如果患者年齡大於65歲,臨床出現抑鬱症狀,需與癡呆相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