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癱所造成的最大的影響是什麼?除了身體上的影響之外,最可怕的就是對患者智力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如出現智殘現象就會造成患者的生活不能自理並完全喪失工作能力,那麼在患者的智患期之前醫生應該進行哪些幹預來幫助患者康複呢?根據危險因素的來源可分為高危環境因素和高危生物學因素。前者是指不良的家庭和社會環境因素,如貧窮家庭、單親家庭、青少年父母家庭、低文化父母、精神病或殘疾父母家庭、孤兒院等。後者即產前、圍產期以及出生後的母親或兒童自身的病理因素,如早產、圍產期窒息、顱內出血等。這兩類危險因素常常“雙重”存在。研究表明,“雙重危險”的兒童發生智殘的危險度是非高危兒的2~倍,是智殘期前幹預的重點對象。
一般認為窒息、未成熟兒和重症黃疸為智殘的三大致病因素。我們的體會是,除圍產期因素以外,先天性和出生後重要的智殘高危因素眾多。如:先天性感染病原體所致顱內感染,先天性代謝缺陷所致代謝性腦病;先天畸形或遺傳性綜合征,染色體畸變,聾、啞、盲等特殊感官缺陷;心跳驟停所致急性缺血缺氧腦病,外傷、出凝血功能障礙所致顱內出血;腦炎、腦膜炎;中毒性腦病,物理或機械因素造成腦損傷,營養不良所致兒童的腦發育不良,腫瘤、不明原因的變性疾病、神經皮膚綜合征、腦血管疾病等腦部大體疾病;伴有嬰兒孤獨症、兒童期精神分裂症精神病;等等。尚有部分智殘患兒經過詳細檢查仍找不到任何病因線索,這更提示醫生和所有兒童家長警覺智殘高危表現的重要性
嬰幼兒智殘期前的早期線索
1.微笑出現晚,不注意別人說話,伴有運動發育落後。
2.視功能發育不良,常被誤診為盲。
3.缺乏視覺注意和雙眼追物。
4.對聲音缺乏反應,常被誤診為耳聾。
5.咀嚼差,致喂養困難,出現吞咽障礙並常嘔吐。
6.呈不同程度雙下肢內收步態,( >2~3歲時仍可見)。
7.常持續存在注視手的動作,(>8個月後)。
8.放進口的動作持續存在, (>2~3歲)。
9.2歲故意把東西往地下扔。
10.>1.5歲淌口水。 11.在清醒時,可見磨牙動作。
12.哭聲尖銳,或呈尖叫/哭聲無力,無音調變化。
13.缺乏興趣及精神不集中對玩具興趣短暫,反應遲鈍。
14.智力低下兒童小時候常表現為多睡和無目的的多動。
15.過度激惹和驚跳,易哭,睡眠不寧,入睡難或易醒。
16.肢體自主活動少,動作僵硬和軀幹強直呈伸展位。
17.早期喂養和護理困難,吸吮差。
18.雙下肢較雙上肢動作“有力”
19.運動或動作發育明顯落後於同齡兒。
20.嬰兒>4月齡,全身肌張力降低。
兒童智殘期前幹預的方法 包括神經細胞幹預治療和功能幹預治療。治療原則為6個字,即“早期、綜合、堅持。
1.早期治療 新生兒科高危兒要求生命體征一旦穩定即開始神經細胞幹預治療,新生兒期後發現的患兒一旦確診,立即開始治療,最好在生後6個月內。眾多臨床報告表明,開始治療越早,效果越好。
2、 綜合治療 強調多種辦法同時治療。神經細胞幹預措施中,營養神經細胞藥物和高壓氧相輔相成,不可偏廢;神經營養藥物應選擇有療效證據的靜脈用藥,如神經營養因子、腦活素、GM1,以及維生素B6、維生素B12、胞二磷膽堿等,注意後者慎用於興奮性高的患兒,以免誘發驚厥;高壓氧艙治療:在足月兒和新生兒期後的患兒,估計生命體征穩定能安全堅持治療過程便可進行,早產兒則應待糾正胎齡滿40周後酌情進行。功能幹預治療中,肌張力異常者可根據類型使用糾正肌張力藥物;水療、電療、生物反饋療法、引導式教育、語言訓練、視力矯正、音樂療法、文體治療等措施可根據患兒具體情況選用。智殘高危兒常合並癲癇等神經係統症征,需盡快用藥物控製;營養支持,注意體液平衡,供給足夠的營養素。因此,智殘期前幹預必需兒科和康複科醫生的密切協作。
3、 堅持治療 即以最大限度幹預為目的,要持之以恒。神經細胞幹預治療一般要求在半年之內進行3個療程,一個療程為10~15天,休息2~4周可根據神經行為發育評估結果再進行下一療程。神經功能幹預治療不需間斷。總之,智殘期前幹預是一個相對長期的過程。醫護工作者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並要說服和指導家長配合,方能取得預期的成功。
清楚了患者的智殘因素以後應該立即著手進行相應的康複治療,千萬不能大意從而造成耽誤了寶貴的治療時間造成無法挽回的惡果。